关于进一步用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中央福彩金的通知 ( 2020-12-21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0-00161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儿福发〔2020〕11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2019年,我局申请使用中央福彩金,通过转移支付形式共向14个区下达149.2万元中央福彩金(资金分配表附后),作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该项目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应作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直接用于困境儿童照料场所的新建、改造或购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

请各区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建设类项目应按规定悬挂福彩公益金资助标识。

 

附件:2018—2019年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2018—2019年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建设和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名称

建设资金
(万元)

购买服务资金
(万元)

合计

(万元)

浦东新区

12

0

12

黄浦区

10

0

10

静安区

10

0

10

徐汇区

10

0

10

长宁区

0

10

10

普陀区

8

0

8

虹口区

8

0

8

杨浦区

12

0

12

闵行区

12

0

12

宝山区

0

0

0

嘉定区

0

0

0

金山区

10

0

10

松江区

9.2

0

9.2

青浦区

20

0

20

奉贤区

6

0

6

崇明区

3

9

12

合 计

130.2

19

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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