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本市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 ( 2020-06-12 )

索取号: AA9102003-2020-003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儿福发〔2020〕5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力度,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民函〔2020〕5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本市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社区真正成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二、活动时间

  宣讲活动自2020年“六一”前后启动,到2021年6月底前结束,实现街镇、居村全覆盖。2021年7月后,将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

  三、宣讲对象

  主要针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街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村(居)民。

  四、宣讲内容

  重点突出四个专题。一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二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三是亲情沟通专题,宣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四是工作履职专题,宣讲街镇儿童督导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各环节职责任务,形成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闭环管理。

  五、组织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讲的形式进行。各区民政部门应选取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居村,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课,同时邀请部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居村开展集中宣讲。儿童主任负责对辖区内服务对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讲,可充分利用好寒暑假时间开展宣讲。

  宣讲中要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综合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把家庭监护、父母履责等纳入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指导学校加强儿童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开展假期安全专题宣讲,充分借助家长会等有效载体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要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组织沟通,把政策宣讲主题活动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

  集中宣讲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同时也可结合观看录像、收听广播等形式进行。对服务对象少的村(居),可以采取联合宣讲、入户宣讲等形式。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各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宣讲活动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20〕8号)要求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爱伴童行”——上海市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项目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宣讲方案,明确宣讲重点、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强化组织保障,严格按照既定时限、要求,完成宣讲任务。

  (二)丰富形式载体,强化宣讲实效。各区民政部门要遴选专家学者、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妇联同志、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组成宣讲资源库,并邀请教育、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组织开展实地宣讲。宣讲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好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录制的示范课视频,并组织大家研讨交流宣讲心得、分享宣讲经验。

  (三)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辐射影响。各区民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宣讲工作进展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借助各类宣传媒体的力量,运用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强化家庭监护的责任意识,引导全民关爱。

  各区民政部门应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并每月对宣讲情况进行统计。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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