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0-03-06 )

索取号: AA9102003-2020-001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沪民儿福发〔2020〕1号 公开类别:

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收养登记中心:

现将《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特此通知。

2020年2月17日

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

2020年,本市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将聚焦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政策,强化兜底保障,扩大社会参与,完善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儿童福利工作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上海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和收养登记服务工作水平。

一、全面抓好儿童福利领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成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一是抓好各类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防控工作,对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分区域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防护流程,规范开展儿童护理,强化应急保障,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市儿福院寄养在外的孤弃儿童一并纳入疫情防控范围,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是落实社区特殊儿童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每日联系和长效关爱制度,将社区特殊儿童优先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纳入社区重点关怀对象,落实实际生活照料人,全力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孤弃儿童保障力度。一是扎实做好孤弃儿童养育工作。研制出台本市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市儿童福利院认真落实孤弃儿童收、养、治、康、教、寄养、送养、安置等工作,各区民政部门牵头落实社会散居孤儿各项保障政策,确保孤儿基本生活等各项权益。二是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各区民政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0年度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各项工作;完成2021年度市儿福院拟回归社会安置孤儿的评估,下达2021年度各区回归社会安置任务;开展回归社会后孤儿生活状况调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回归社会安置政策和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完善孤儿家庭寄养工作,加强工作评估,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孤儿在普通家庭健康生活。四是落实孤儿助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落实好孤儿助学预算经费上报和发放工作。五是加强儿童福利领域的风险排查,强化对外省市在沪孤弃儿童就医等情况的排查,清理、规范长期养育行为。

三、加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各区要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持续巩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制度。二是出台加强本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文件,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关爱保障工作合力,形成家庭依法尽责、国家和社会各方辅助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研究,提升儿童福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开展2020年度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实例征集活动,采取专家督导的方式,加强对基层解决个案的指导支持。五是继续落实安全保护机制,完善本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操作规程,确保困境儿童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和安全保护。完善落实外省市困境儿童护送转接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长期监护。六是加强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的分类研究,探索开展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子女的家庭寄养试点工作。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载体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市第五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年内开工,更好地保障孤残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二是加快推进区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动各区在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设置儿童部,加强区级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和运营,指导虹口区儿童福利院完成改造。三是各区要全部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确保区级层面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四是配合妇儿工委办公室,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街镇层面设置儿童综合服务中心,居村层面设立儿童之家,进一步巩固儿童福利工作的社区载体。五是做好民政部“三留守”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加快建立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工作信息系统,提高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落实“一人一档”,补齐档案管理短板,提升管理精准化水平;收住养育残疾儿童的社会服务机构参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二是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定期安全风险防范巡检制度,对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含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特殊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确保儿童福利领域资金、数据使用监管,确保信息安全。三是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一是研制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本市特殊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的系列配套文件,培育、支持特殊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为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二是实施困境儿童关爱公益推广计划,开展“爱伴童行”——上海市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项目,梳理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个性化需求,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引导社会爱心资源参与,建立困境儿童长效关爱机制。三是推动成立上海市儿童福利基金会,汇聚爱心资源,形成全社会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合力。

七、不断规范收养登记工作。一是深化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工作,促进收养能力评估与收养登记程序有机融合、相互衔接,增强收养家庭与被收养人的适配性。制定本市由政府担任监护人的儿童收养工作操作规程。二是开展对收养家庭的收养前培训和收养后回访,促进被收养儿童拥有适合其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三是进一步提升收养登记“一网通办”网上申请和窗口办理的业务能力。四是加快解决本市事实收养历史遗留问题的收尾工作。五是做好外国收养家庭寻根回访接待工作。

八、加强本市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86号),会同妇联等部门,制定本市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文件。二是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制度。会同妇联开展农村留守妇女信息排查,完成民政部“三留守”信息系统中农村留守妇女的信息录入,并做好日常管理。

九、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一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等各类服务组织内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培训。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开展涉及儿童福利及收养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收养登记员业务培训、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培训、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等。四是培训培养儿童福利类专业社会工作者,依托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儿童福利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不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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