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困难群众加装电梯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24-02-07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4-00014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救发〔2024〕4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为帮助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群众顺利加装电梯,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回应困难群众加装电梯需求,探索完善政府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规范运作、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困难群众加装电梯帮扶工作机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加装电梯资金筹集难题,使困难群众实现“加梯梦”,改善困难群众生活。

二、帮扶范围及标准

对按照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实施、并报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加装电梯项目中,出资有困难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帮扶补助:

1.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自负部分予以全额补助;

2.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补助其自负部分的80%。

对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三、资金来源

上海市帮困互助基金会从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的专项资金中每年划拨300万元,设立困难群众加装电梯帮扶专项基金,对各区困难群众加装电梯给予资金补贴。各区要积极发动慈善资源,拓展筹资渠道,依托慈善组织设立本区困难群众加装电梯帮扶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予以资助。

对本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帮扶补助资金,由市、区按照1∶1进行配比,相应资金由各区帮扶基金先行拨付,上海市帮困互助基金会按年度将补贴资金下达各区。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拓展困难群众帮扶范围,相应资金由各区自行筹措解决。

四、其他

市、区民政部门指导市帮困互助基金会和各区参与困难群众加装电梯帮扶项目的慈善组织出台具体帮扶操作规程,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按照规定公开帮扶项目有关情况,确保好事办好、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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