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政策找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3-23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3-00023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救发〔2023〕3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为了深化推进“政策找人”,现将《2023年深化“政策找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深化“政策找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重要理念,进一步优化主动发现综合帮扶工作机制,精准规范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现就2023年继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政策找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以困难群体需求为导向,重点关注“沉默的少数”,主动查找以下困难对象

1.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潜在对象。重点聚焦有求助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对申请流程不知晓的特殊困难群众,密切关注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群众等低收入人口,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等信访渠道反映救助诉求的群众,尤其是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重病患者、失业者和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者等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申请条件,但尚未提出申请的对象。

2.生活确有困难,但可能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对象。重点聚焦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可以通过其他政策、社会力量救助帮扶,或需要定期关心关注的对象;申请救助未通过或刚刚退出政策保障的家庭。

3.已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还可以提供其他政策支持或社会力量救助帮扶的对象。重点聚焦经救助后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且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已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的对象,了解评估其在基本生活救助外的客观需求和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困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家庭内生动力等问题。

4.其他需进一步关注群体。处于低保边缘的人户分离家庭、生活无着外省来沪务工人员、弱劳动能力家庭、低保家庭的非本市户籍配偶与继子女、有吸毒或服刑人员的家庭以及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

二、以社区救助顾问队伍为载体,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夯实“政策找人”工作网络

1.提升救助顾问制度规范化水平。开展《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及服务规范研究》课题研究,制定《社区救助顾问服务规范指引》,推进全市社区救助顾问工作规范开展。

2.开展多层次精准化业务培训。5月~7月,市民政局分批组织全市社区救助顾问业务骨干培训,着重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沟通技巧介绍等培训。优选一批业务骨干担任救助顾问讲师,分层开展区、街镇社区救助顾问培训,打造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的社区救助顾问服务品牌。

3.利用“社区云”提升服务能级。优化“社区云——社区救助顾问”模块,实现信息发布、人员备案、服务记录、政策查询、服务对象身份标签设定、统计分析等业务功能,为社区救助顾问数字赋能。

4.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围绕“找什么样的人”、“谁去找人”、“怎么找人”和“找到后怎么办”四个维度,继续深化工作实践,加强经验提炼总结,适时召开全市“政策找人”工作现场会。推动建立“政策找人”经验交流机制,市级每半年、各区每季度,组织开展社区救助顾问交流活动,选取表现优秀或有代表性案例的社区救助顾问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汇编《“政策找人”实践案例》,发挥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作用。

三、以线上线下信息比对为抓手,加强分析研判,优化“政策找人”工作路径

1.优化线下走访发现机制。社区救助顾问、居村工作者应当加强日常走访摸底,及时掌握困难群众信息;鼓励邻里志愿者、楼组长等社区力量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发现困难群众信息,及时与社区救助顾问沟通反馈,社区救助顾问主动开展入户走访,做到及时回应不遗漏。

2.优化线上数据比对机制。市民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及时交换和比对相关数据信息,对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研判核实,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3.充分发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作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群众申办民政、公安、人社、医保、卫健、住建、粮食、总工会、残联等各条线事项的过程中,通过“窗口主动询问”“规范化工具表单信息填写”等流程,利用中心基层数据互通优势,加强数据比对筛查,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或潜在困难群众,及时和社区救助顾问反馈情况、分析研判、提供服务。

4.发挥区、街镇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加强街镇层面相关部门有关服刑、吸毒、死亡、婚姻等信息数据的交换比对,对于个人、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相互预警提示。

5.完善综合评估识别机制。制订本市困难群众需求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数字化评估模型。各区可在市级评估指标体系基础上,建立本区评估指标体系,并在本区困难群众中应用实践。

四、以多元化救助帮扶为保障,发现后精准开展针对性救助服务

1.对于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主动宣讲政策、了解其申请意愿和能力,对有申请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的,协助其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范围,并协助申请相应专项救助。

2.对于可能符合专项救助政策的,针对性提供帮扶服务。梳理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以及包括残疾人、儿童关爱等福利政策在内的相关政策,针对性提供救助帮扶,确保做到“应享尽享”。

3.对于不符合救助政策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协助链接社会资源。归集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力量的帮困资源,用好社区基金会“暖心”专项基金和社区市民综合帮扶项目,丰富救助帮扶资源库;推进服务救助,开展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

4.对于困境程度降低或者退出救助服务的人群,后续开展跟进服务、巩固成效。对退出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定期开展回访工作,退出保障范围的第一个月即进行回访,此后每3—6个月开展一次回访工作,直到退出一年以上并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良好的社会融入。

5.继续实施“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各区至少选择1个街道开展“桥计划”,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在了解困难对象个性化需求、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物质+服务+心理”分类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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