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实施“社区救助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20-07-14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0-00012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救发〔2020〕15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上海市委九次全会要求,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为人民谋幸福、让生活更美好为主旨,全面贯彻《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现就本市实施“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立足超大城市发展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筑品质、促提升”为核心,坚持改革创新,以促进救助对象自助自立为原则,努力实现由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

二、总体要求

把握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领域“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机制,以“政府+专业机构+顾问”为服务主体,以“整合+链接+陪伴”为核心,解决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供需对接“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完善“社区救助顾问”服务模式,打造“线上”“线下”救助顾问团队,实现对困难家庭的陪伴式、长效式、全程式救助帮扶。培养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支持保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线上”“线下”社区救助顾问专业队伍

各区要充分发挥专业救助社工机构的作用,每个街镇应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点,配备社区救助顾问不少于2人;有条件的街镇还可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分中心、居村委设立“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点。服务点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由市民政局统一设计的标识,落实场所配置,并确保在工作时间有社区救助顾问提供相关服务。组建一支具备社会救助专业能力的社区救助顾问队伍,积极引导社区志愿者、专业社工投入社区救助顾问服务。各区要根据本区社会救助对象数量,合理确定社区救助顾问队伍规模,确保社区救助顾问服务有效开展。社区救助顾问应培训后上岗,提供服务时佩戴统一标识的胸卡,面对面听取需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服务记录,并开展持续跟踪服务。同时,各区要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构建智能化的“线上”救助顾问,通过“人工+智能”的形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救助顾问服务。

(二)明确“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服务内容

“社区救助顾问”应根据社会救助领域特点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精准识别困难对象,关注社区“不声不响”困难群体等,主动开展以下救助服务内容:

1.政策引导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更加详细、全面地了解政府的救助政策,及时、有效地向政府反馈救助政策执行的成效与不足,建立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信息沟通网络平台,推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

2.资源链接服务。帮助救助对象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充分调动社区“暖心基金”、社区市民综合帮扶等各类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

3.心理疏导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抚慰消极和排斥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改变负面看法,建立积极乐观正面的生活态度。

4.能力提升服务。帮助救助对象及其家庭转变思想观念,发掘自身潜能,学习谋生技能,发展生计项目,消除救助依赖。

5.社会融入服务。创造和谐氛围,消除社会歧视,帮助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重构社会支持网络,更好地适应社区和社会环境。

(三)建立健全“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机制

各区“社区救助顾问”要参与救助对象家庭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服务需求分析等具体救助管理与服务事务,使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得到客观评估和及时响应,为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救助提供依据。各区要探索开展涵盖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社会支持系统、个人能力发展等多维度需求指标的社会救助需求综合评估工作, 有针对地开展救助顾问服务。各区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点以街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并定期向市民政局报送推进情况。

(四)强化“社区救助顾问”支持保障

各区要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通过对市、区、街镇以及社会组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救助资源的梳理,形成社会救助资源清单。在社会救助资源清单基础上,匹配相应的救助服务,形成社会救助服务清单。开展救助对象需求调研,切实掌握救助对象各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形成困难群众需求清单。各区要以上述救助清单为基础,建立重点对象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动态管理,为开展救助顾问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各区要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救助顾问”专业服务能力培训,从救助政策、服务技能、社会交往、人际沟通等方面加强培训。着重强化救助政策、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的普及和应用,使社区救助顾问普遍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方法,为救助对象提供深度、长效的专业服务。各区要切实加强“社区救助顾问”项目资金保障,将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社区救助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五)组织开展“桥计划”综合服务项目

组织实施“桥计划”综合服务项目,通过“家庭主动求助、邻里守望相助、社区重点关注”建立起家庭服务和家庭风险预警网络,实践个性化的服务救助,有效满足困难群体综合服务需求。“桥计划”综合服务主要聚焦帮困、扶困、脱困、资源整合等,为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提供兜底保障、帮助支持、发展提升和紧急保护等综合服务,并充分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工,融合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需求发现机制。及时、准确、客观地收集、分析、评估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明确每个家庭的社会工作救助类别。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制。为救助对象家庭提供专业社工服务,促进家庭成员个体的自我功能与家庭整体功能重建;有针对性地研发扶贫助困的服务项目,回应困难家庭多元化的需要。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建立将服务需求移交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程序,使救助对象的服务需求得到全面系统的回应。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互动服务机制。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引领,培育志愿者,建立志愿力量有序、可持续性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20年5月—6月)

制定下发全市开展“社区救助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区民政局对“社区救助顾问”工作做进一步全面、细致的工作安排,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阶段(2020年7月—11月)

各区民政局按照实施方案完成组建社区救助顾问团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实施“桥计划”综合服务项目,稳步开展“社区救助顾问”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针对“社区救助顾问”工作实施情况,采取实地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对“社区救助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安排部署巩固提升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按照本通知明确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加强资金保障和工作力量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社区救助顾问”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总结,全力推进“社区救助顾问”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社区救助顾问”工作典型案例,不断激发“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2020年7月7日



“社区救助顾问”标识

“社区救助顾问”标识.png

标识色号为CMYK:C0,M75,Y100,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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