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商请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本市候选对象的函 (2019-10-23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党委(市国资委)、市教卫党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19〕91号)精神,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民发〔2019〕81号)要求,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本市拟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工作。现商请贵单位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本领域候选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至2019年,本市在慈善活动中,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个人、单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

二、奖项设置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共四类奖项。其中:

慈善楷模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

捐赠企业奖,表彰2017年至2019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捐赠金额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

捐赠个人奖,表彰2017年至2019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捐赠金额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

三、推荐名额

贵单位推荐候选对象名额不超过3个,并做好优先排序。本市将确定12个推荐对象报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同时,本市拟于2020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中对这12个推荐对象授牌表彰。

四、征求意见

根据民政部有关要求,贵单位就推荐对象情况,征求本系统的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的情况填写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上海市推荐对象推荐汇总情况》(见附件1)。

对推荐的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统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的意见,并填写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填写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

五、申报推荐

贵单位先对本领域符合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条件的对象进行初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填写汇总情况、推荐对象申报表和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7),均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向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处推荐申报。相关内容和申报表将在“上海民政”网站(http://mzj.sh.gov.cn)上同时发布,申报表格可直接下载。

附件1: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上海市候选对象推荐汇总表

附件2: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

附件3: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

附件4: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

附件5: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

附件6: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附件7: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上海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联系人:鲁 兵

联系方式:23111643,18918885722

电子邮箱:shmzcsc@sina.com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