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 2023-03-29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3-00026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规〔2023〕3 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实施日期: | 2023-04-01 | 有效性: | 2025-03-31 |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民政局2021年3月印发的《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沪民规〔2021〕3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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