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 2023-03-29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3-00026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规〔2023〕3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实施日期: 2023-04-01 有效性: 2025-03-31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民政局2021年3月印发的《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沪民规〔2021〕3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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