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4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 ( 2026-08-19 )
| 索取号: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标题:关于建设老年友好社会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老年友好社会的建议”在上次答复时列为“计划解决”。经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在发展我市社区长者食堂方面,截至2025年底,已建成社区长者食堂521家,老年助餐点1977个,基本满足老年人就近享受助餐服务。对这些老年助餐场所,我局制作统一标识,强化为老助餐属性,并制定发布《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明确设施和服务的适老化要求。2026年,我局将工作重点放在已有社区长者食堂的服务质量提升上,除了每年开展服务质量监测之外,将50家社区长者食堂提质增能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截至7月底,已完成37家。除此之外,我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社区长者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指导各区进行整改。
在推进我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工作方面,2025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民政牵头协同司法行政、金融、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规范设立流程,制定协议示范文本,引导公证或见证;培育专业监护社会组织,提供监护与监督服务;建立全市信息归集查询平台及监护监督、兜底保障机制。该文件有效破解了公众认知不足、专业力量薄弱等难题,为全国提供了先行先试的“上海经验”,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被纳入“2025年全国老龄十件大事”。文件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总体肯定上海率先在意定监护领域的探索举措,也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希望能够出台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落地文件。
为更好地推动《若干意见》落地,2026年我局聚焦为老年人设立意定监护关系以及基层开展意定监护相关工作,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流程指引与操作规范,于6月底印发《上海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见证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签订过程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见证指引》)等2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配套文件,并以附件形式为拟设立意定监护关系的当事人提供了全国首份省级层面的协议示范文本——《上海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于7月1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上述配套文件精神向我市主流媒体作了通报,通过“上海民政”官网、官微刊发通俗易懂的政策问答。
《工作指引》从主体界定、设立流程、服务支持三个层面作出系统而具体的规定。在相关主体方面,创新提出财产管理人概念,对意定监护人、监护监督人、财产管理人等主体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了明确。在设立流程方面,明确意定监护的设立、启动、终止等流程,并倡导优先办理公证;提出老年人在尚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委托未来监护人提供代理服务,在突发紧急状况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在服务支持方面,明确了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支持培育专业性社会组织开展意定监护相关服务,加强社会宣传等。
《示范文本》兼顾法律严谨性与个性化需求,旨在为老年人及其选定的意定监护人提供内容全面、可自主约定的权利义务框架。围绕监护关系启动前后作出系统安排:在老年人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前,可预先约定委托代理与临时照料事项;监护启动后,明确了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范围,涵盖人身照管、医疗照护、财产管理、民生保障、法律事务乃至殡葬与遗产管理等事项,同时允许老年人选择设立财产管理人,实现监护权与财产管理权分离,也鼓励设立监护监督人对履职过程进行监督。此外,《示范文本》还细化了财产限制、财产清册与事务报告等约束机制,明确了监护顺位、监护证书、监护关系解除、争议解决及信息归集授权等程序性安排,同时允许各方根据实际需要约定报酬与费用承担方式。
《见证指引》旨在为居(村)委会、老年人组织等受邀请见证意定监护协议签订过程提供指引。文件明确见证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强调见证的目的是确认协议签订过程的真实存在与双方的自愿性,居(村)委等作为中立第三方,遵循保障自主、中立免责及回避等原则,不推荐监护人、不参与内容协商、不承担协议履行责任。
除了上述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外,我局正在培育发展老年人意定监护专业性社会组织,旨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意定监护相关服务(包括咨询等),市级层面已对上海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进行提级,未来将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对各区社会组织参与意定监护服务开展指导。区级层面,目前普陀、松江、浦东、徐汇、闵行、黄浦、奉贤、长宁等区已着手培育成立区级专业性社会组织,开展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其他区加强专业指导和孵化,力争每个区有一家专业从事意定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并同步将组织的相关联系信息提供给基层社区,方便有需求的市民随时咨询。
我局将结合代表的宝贵建议,持续完善工作措施,更好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