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820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6-06-08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向上海市民发放泛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促进民生与消费协同发展的提案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感谢提案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为答复好提案,我局专门进行了研究讨论,市商务委也积极提供了会办意见。提案紧扣“惠民生、促消费、强产业”核心目标,精准研判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家政养老融合痛点,所提“泛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及配套举措具有很强的前瞻性。这些建议,我局将吸收采纳列入下一步工作考虑。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专项补贴政策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其中,居家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项目。为推动工作落地,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我市实施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做好持续宣传,各区开通24小时咨询专线,为群众及时答疑解惑。截至4月底,我市共有1220余家机构参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惠及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近12万人,累计核销消费券33万余张,切实减轻了失能家庭照护压力,拉动养老服务消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工作举措,及时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认真分析、积极推进解决;同时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养老服务选择,切实放大政策效应。

(二)关于设定服务商准入标准,建立“白名单”制度

我市已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准入与备案管理制度,依托“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备案与动态管理,要求入驻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固定服务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及规范服务标准。

在本次开展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服务机构遴选方面,坚持公开自愿、择优准入、动态管理原则,由各区民政局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公开申报、资质审核、综合评审等方式,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并强化日常履约考核。

在家政服务方面,市商务委已筛选一批运营规范、信用良好的家政企业纳入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同步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由服务对象对服务满意度进行打分,评价结果与机构备案、补贴资格挂钩。此外,推进家政服务 “持证上门”制度,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持健康证、技能等级证上岗,保障服务安全与质量。下一步,将根据提案建议,持续完善准入标准和服务商名单制管理体系。

(三)关于强化政策牵引,重点向“员工制”企业倾斜

我局持续推进养老护理员员工制落地,同步规范长护险居家上门护理用工管理。全市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已基本实现护理员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我局将员工制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日常监管考核,着力优化薪酬保障与职业发展通道,缓解人员流失、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此外,通过落实入职补贴、岗位激励、技能提升等配套政策,进一步稳定护理员从业队伍、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2025年,市商务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员工制家政企业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 年)》,明确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员工制家政企业。2025年12月,认定首批16家市级员工制家政企业,对员工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浦东、普陀、闵行、徐汇等区探索开展员工制家政企业住宿保障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拓展上门家电、家居维修保洁安装等服务。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中,已优先将员工制家政企业纳入供给主体,鼓励其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下一步,将进一步要求员工制企业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售后保障制度,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关于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加强动态评估与监督

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主要依托 “民政通” 平台实现补贴申领、资格审核、消费核销、评价反馈、资金结算全流程线上办理。为对补贴资金和服务项目进行合理监管,各区认真开展专项抽查,重点围绕老年人身体能力认定评估行为不规范、篡改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围绕服务内容核销不准确、服务质量差,变相涨价、虚假服务、套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联合属地街镇老龄条线,开展全覆盖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对各区工作指导,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政策规范落地。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吸纳提案建议,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动民生改善与消费升级协同发展,助力超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