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6-06-08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提案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提案对上海市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护理员培训、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完善设施建设、强化培训实效、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对于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专题研究,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梳理现有工作举措、查找短板不足,明确工作推进方向,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安全服务基础的建议

我局始终将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准入标准,不断强化设施设备的规范配置与监督检查,切实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在硬件设施准入与规范方面,严格参照《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 685—2019)等相关规范,明确要求养老机构在场地、建筑和设施设备达标的基础上,重点完善适老化设计、应急呼叫装置、无障碍通道等关键设施配置,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目前,我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上海市开办养老机构 “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围绕登记、备案、环评、建设工程、消防等重点环节,统一把好“入口关”。在政策扶持与升级改造方面,我局持续开展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工作,重点推进养老机构安全性、适老性、智能化改造。在监督检查方面,建立常态化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基础设施安全等纳入每年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重点检查适老化设施、应急呼叫、消防设施等配置与运行情况。同时,会同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对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安全的全方位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今年深化我市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基础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养老机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切实保障老年人居住安全与生活便利。

(二)关于加强人员培训注重培训实效的建议

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须掌握老年人跌倒、噎食等风险的应对方法。近年来,我局将培养养老护理人员作为工作重点,“三年培养一万名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被列入2023—2025年市委“民心工程”。2023年,我局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民规〔2023〕13号),分级分层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开展在岗培训,要求每位护理员每年培训不少于20课时,同时在全市建设了19家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点,帮助各等级养老护理员更新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实操技能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中高等级护理员培养培训工作,提升培训的实用性与实战性,进一步提高各等级护理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关于健全制度规范提升保障软实力的建议

职业道德是对养老护理员的基本要求,《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七十三条明确要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职业精神,遵守行业规范,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已被列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我市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内容。我局每年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并向公众发布结果,其中职业道德是90项监测内容之一。2026年2月,民政部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民办函〔2026〕3 号),我局已向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开展了新准则的培训,同时正在制作宣传海报,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坚守职业操守,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

综上,提案提出的建议贴合我市养老机构监管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为我局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软硬件”能力、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指引。我局将认真吸纳提案核心建议,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规范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