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情况 (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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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正如您的建议所言,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社会对长期护理的需求持续扩大,而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在当前阶段,进一步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大意义。亟须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支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
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工作,深刻认识到其对发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
关于强化院校教育方面。一是加大学科专业布局。市教委积极指导院校紧密对接养老产业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符合养老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指导职业院校结合办学实际、办学特色,加快布局服务上海现代产业体系以及家政、养老等紧缺民生行业的相关专业。截至202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科专业;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院校开设护理专科专业。相关专业包含基础医学护理、康复理疗、健康管理等多方面知识,不断优化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行业人才需求。2017年起,市民政局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开办“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大专班,并对优秀学员发放奖助学金,鼓励养老机构输送一线优秀护理员提升学历,也吸引意向从业者在提升学历的同时学习养老服务与管理技能,投身养老服务行业。目前,大专班已招生八届,累计2100余人就读、1200余人顺利毕业。今年,还将开设本科班,帮助护理员进一步提升学历。二是推进校企人才共育。市教委布局建设了上海中医药慢性病防治与健康服务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持相关高校加强与企业合作,聚焦解决行业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康养服务提质增效。鼓励院校与康养机构在康养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人才需求情况、产学研等方面加强合作,继续开展“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协同、人才共育,共同为行业培养更多的专业技能人才。市人社局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中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原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只面向企业在职人员,考虑到校企合作普遍的实践经验是在院校学生毕业前即实施培养,因此新政将学徒制培训开班时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三个月内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费的培训学员纳入补贴对象范围。
关于推动跨行业人才流动方面。近年来,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上海市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物业等相关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吸纳各类人员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实施养老护理储才计划,鼓励家政、物业、社工等人员通过参加养老护理技能等级培训评价,储备一支具有养老护理初级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社会力量。您特别提到了“积分落户”的激励政策,2024年起,养老护理员已纳入我市《上海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取得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护理员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取得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的护理员分别有100分、60分的加分,吸引高技能人才加入上海养老行业。
关于发展“时间银行”制度。我市2019年启动了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2023年6月项目更名为“沪助养老时光汇”。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计注册服务提供者约1.2万人,完成服务时长(时间币)约20万小时,共计服务老年人(服务对象)约1.5万人。下一步,市民政局拟通过制定《沪助养老时光汇操作办法》,明确服务积分的累积方式和兑换原则,规范管理时光汇运营;挖掘整合各类优质兑换资源,吸引更多低龄健康老人和年轻人加入,建立沪助养老时光汇人才储备库,为提供多元养老服务打好基础。
二、完善职业培训与评价机制
完善养老护理职业培训与评价制度对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有重大意义,市民政局对此极为重视。自2020年起,已累计在全市范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逾8万名。在扩大护理员队伍的“量”上做文章的同时,聚焦整体结构“质”的提升。目前已提前完成2023年提出的“培养1万名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养老护理员”的市委民心工程,全市养老护理员总体持证率已达88%,其中,中级及以上比例提高至29%。
关于分层分类开展培训。2023年,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分级分层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开展在岗培训。要求每位护理员每年培训不少于20课时,帮助各等级养老护理员更新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技能水平。为提升养老护理员专项能力,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对养老护理员实施针对性、个性化的专业技术培养。过去三年,对约1500名养老机构认知专区护理员开展了认知障碍照护专项能力培训。今年,围绕新出台的《上海市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方案》,还在养老从业人员中开展了老年陪诊专项能力培训。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开设认知障碍照护员、老年助浴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专项职业能力或技能等级培训项目,培养更多具备“养老护理+专项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关于健全技能等级制度。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实施养老护理员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评价等级也由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扩展至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并配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2025年1月起,《上海市养老护理员激励补贴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根据护理员持证等级,分五年向其发放补贴。按照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一名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证书的护理员,工作满五年至少可获得约3.3万元补贴。
关于增强职业认同。为加强社会对于养老护理员的关注和认同,激发护理员队伍的职业荣誉感,近些年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针对养老护理员,举办养老护理员风采展示和选优活动。2017年起,通过“百佳养老护理员”“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等选树活动,270名优秀养老护理员脱颖而出,在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归属感、荣誉感的同时,也提升了社会影响力。此外,通过养老护理技术分享会、老年产品专业博览会参观、媒体集中报道等活动,为护理员搭建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
三、优化职业发展与保障体系
关于拓宽晋升通道。2024年10月,市民政局联合市人才工作局等九部门出台《上海市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要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在高级技师基础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并探索养老护理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畅通专业发展通道。
关于提高薪酬待遇。我市通过多种补贴叠加,着力提升养老护理员薪酬水平。2021年,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并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养老护理岗位就业的人员,参照我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定的在职从业人员补贴标准(初级工1500元/人,中级工2000元/人,高级工2500元/人),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在此基础上,2024年,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上调30%,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针对刚进入养老行业的青年群体和长期扎根养老服务的资深护理员,我市也均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激励措施。2022年,为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入职补贴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员发放入职补贴,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或者高中学历入职补贴标准为5年共计3万元,专科及以上学历入职补贴标准为5年共计4万元。今年,继续推出《上海市养老护理员激励补贴实施办法》,根据护理员从业年限、技能等级不同给予梯度补贴,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持续提升技能。
关于加大关心关怀。关于您特别提到的开发“养老护理员专属保险”的建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表示,目前我市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销售渠道广泛,市场竞争充分。在售的百万医疗保险产品大部分均覆盖心血管疾病、意外伤害导致的住院医疗责任,养老服务机构或从业人员可按需自由选择。养老服务机构为所属的从业人员统一购买团体健康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可提供更为灵活的定制化方案。此外,2017年起,市民政局开始为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护理员购买综合责任保险,降低护理风险,解除养老护理员的后顾之忧。其他关爱方面,《上海市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要强化护理员待遇保障、提高社会认同度,用好落户、住房保障等政策,鼓励各区制定专项支持措施开展护理员疗休养、体检、非沪籍养老护理员子女关爱等活动。2024年起,通过举办随护理员来沪生活未成年子女暑期成长营和养老护理员参观活动,帮助护理员及其子女加深对上海城市文化的理解与认同,助力社会融入。
四、强化政策支持与行业监管
关于支持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送教上门。2024年,市民政局依托各类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启动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点建设工作。当年,建设了首批10家软硬件达标,对外开放的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基地。2025年,相关工作继续开展,预计到年末,实现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点区级全覆盖,实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送教上门。不断深化产教协同发展,引领带动各区、各养老服务行业企业建设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平台,培养符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人才“黑名单”制度。我们理解,您所说的“黑名单”制度其实质是加强对养老护理员行为的监管机制,在这方面,2021年5月,市民政局建设了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具备养老护理员信息收集和管理、查询统计和公众检索三大功能,范围覆盖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护理站,数据涵盖护理员个人基本信息、从业情况、持证情况和荣誉情况四个方面,并专门设置“失信风险”字段,警示护理员存在的潜在失信信息,相关信息可跨机构流转。同年8月,为引导养老护理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而提高整个行业队伍素质,市民政局建立并出台了一套科学评价养老护理员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即“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养老护理员的学历、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的年限、持有技能等级证书情况、荣誉情况、技能竞赛情况、不良记录等方面对养老护理员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公众检索页面查询养老护理员信息时予以显示,可供公众参考。
关于搭建信息平台整合政府、企业、院校资源,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共享平台。为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提升养老服务人才招聘与就业效率,市民政局依托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设置“人才服务”模块,向社会发布养老服务人才相关招聘和实习信息,推动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同时积极拓展线下渠道,举办多场养老服务人才专场招聘会,搭建校企交流平台,吸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其他有意向的求职人员加入养老服务领域。今年7月,正式出台《关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服务全行业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与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合作,为其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护理员招聘、培训、管理等工作。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用好市级养老服务平台人才服务模块,帮助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院校和社会求职者直接对接,进一步畅通供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