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54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5-07-31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规范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范围、改善社区营商环境的提案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提案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指出“在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基础上,可为社区其他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社区长者食堂的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年人,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等表述,可能导致社区长者食堂经营方将非老年群体作为主要服务对象,从而获取巨大利益。据此提出对《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将服务对象限制在65周岁以上老年群体,并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加大优惠力度等建议,给了我们很多启迪。为答复好提案,我们专门进行了研究讨论,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也积极提供了会办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本市自2008年起开展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经过多年实践,我们发现依赖于财政补贴仅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场所缺乏自主造血能力,难以为继,且因为缺乏竞争机制,难以提升服务质量。因此,经过充分调研后,2019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公建民营模式推进社区长者食堂建设,引入市场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可持续经营能力。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个部委发布《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对当前形势下老年助餐服务提出新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24年3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对社区长者食堂的保障对象有着明确规定,即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优质实惠的助餐服务;重点保障经济困难、失能、残疾、高龄、独居、纯老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在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基础上,可为社区其他居民提供便利服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直强调,社区长者食堂主要服务对象是老年人,老年人就餐比例需达到60%以上。向其他人群提供服务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社区长者食堂可以不单纯依赖政府财政补贴,实现可持续经营。此外,2024年底,我局配合市商务委开展了有关本市社区长者食堂对餐饮业影响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从全市社区长者食堂总体情况来看,对本市整体餐饮消费市场的影响非常有限。针对提案提到的问题,为保证老年助餐服务健康、持久、高质量发展,同时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和营商环境,结合提案建议,我们计划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定位

经过近年来的建设,上海基本形成了以社区长者食堂作为主要供给、老年助餐点实现服务覆盖、社会餐饮作为供给补充的为老助餐体系,基本解决了老年人就近享受助餐服务的需求。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社会需求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我局拟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各区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政策定位:一是强调社区为老助餐供给的为老属性和公益定位,在对各区的工作指导和制定宣传口径时,着重强调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二是合理规划新建为老助餐服务供给,鼓励社会餐饮力量加入为老助餐服务,杜绝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情况;三是完善补贴政策,通过将补贴政策和老年人实际就餐情况相关联,将实惠落实到老年人身上。

(二)持续推动服务规范落地

2024年,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地方标准《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规范》,其中对社区长者食堂的场所设置、环境布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菜品管理、供餐服务、活动与健康宣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以及监督评价提出明确适老化要求。例如菜品方面,要求社区长者食堂每日至少提供12个菜品,包含至少12种食材;每周应至少提供25个菜品,包含至少25种食材;宜提供低糖、低盐和低油菜品;应采用新鲜食材,减少腌制、腊制及动物油脂类食物等。又如,要求社区长者食堂利用非用餐时间段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活动以及在非用餐时段将场地共享,配合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社区公益活动,使社区长者食堂成为老年人社会交往的空间等要求。我们将持续指导社区长者食堂积极贯彻落实本市地方标准中的适老化、服务质量等要求,将主要运营目标聚焦在为老服务上。

(三)加强日常服务质量监测

2023年起,我局每年对全市社区长者食堂开展日常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结果由专家现场打分和随机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确定。监测指标聚焦在食品安全和为老服务方面,其中明确要求老年人就餐比例应达到60%,通过以评促建,提升本市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质量。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注社区长者食堂服务时间段、服务对象比例、价格等因素,让社区长者食堂的服务聚焦“长者”本质,对于监测结果不佳的点位,及时要求各区予以整改,必要时应更换服务商。

(四)积极发展社会餐饮加入为老助餐服务

2024年3月发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鼓励发展长者餐桌,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长者餐桌是指在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社会餐饮企业服务场所内设置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餐食的服务区域。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超150家社会餐饮企业中设立长者餐桌,老年人至长者餐桌就餐同样能享受就餐优惠。

为进一步打破为老助餐服务供给壁垒,形成公建民营和社会力量公平竞争的模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今年以来,我局赴黄浦、浦东、静安、宝山等区调研为老助餐方面的社会餐饮供给情况及老年人需求,了解各区创新探索情况,初步形成了支持社会化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相关考虑。针对市场主体投资举办社区长者食堂,社会餐饮企业内设长者餐桌,以及将有爱心、有意愿的社会餐饮企业纳入为老助餐联盟等内容予以明确,推动市场主体投资举办的社区长者食堂和政府举办的社区长者食堂享受同样的建设补贴;老年人至社区长者食堂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化为老助餐联盟企业就餐,享受同样的就餐补贴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出台相关工作指引。

当然,我们开展的这些工作还远远不够。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持续优化本市为老助餐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