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818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5-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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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感谢委员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关心,委员对上海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研究,分析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不足,从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关键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委员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支持浦东利用授权立法优势,先行制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若干规定》”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的社会组织发展提出了科学指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和《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也对浦东的引领区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民政局积极支持浦东新区针对社会组织法制建设滞后的堵点,以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为契机,围绕社会组织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加强制度性探索,形成社会组织“便利准入、规范发展、有序退出”的浦东方案。此项立法工作自2021年谋划启动,市民政局与浦东新区民政局保持密切沟通,在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草案已基本形成,并列入2025年预备项目。《若干规定》既最大程度地考虑浦东在社会组织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在自身发展实践中的需求和困惑,也充分考虑突破性制度安排的实操性,以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和注销退出为创新点,覆盖社会组织登记、发展和退出机制等,共二十条。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强服务指导,配合浦东新区民政局进一步完善《若干规定》草案内容,积极争取列入正式立法项目。

市级层面,我们也坚持立法先行,持续完善法规制度。2002年,本市出台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行业协会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2010年进行了修订),对促进本市行业协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发展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为更好规范和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市民政局积极开展《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立法工作,在课题研究和广泛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已形成草案建议稿,今年已列入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此外,市民政局制修订《上海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慈善组织认定和取消认定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

(二)关于“推动关键领域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

市民政局始终强调,重点推动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社会组织发展。一是高效登记一批符合“五个中心”建设需要的社会组织。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力合作,不断创新理念和方法,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好办快办,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推出一口受理、全程网办、专班服务、跨前指导等做法,以超常规的速度和力度登记了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新兴产业机构,如上海数学与交叉学科研究院、上海尚思自然科学研究院、上海李政道研究所、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上海创智学院等。这些高层次社会组织,通过研发关键技术、承接重要战略项目、吸引全球顶尖人才,有效服务“五个中心”建设。二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工作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2019年,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民生服务、综合交通、环境保护),探索开展长三角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主要为名称带“长三角”字样的社会服务机构)。2020年,开展长三角地区县级异地商会试点登记工作,会同市合作交流办分批有序推进。全市长三角异地商会发挥政企沟通对接、区域交流合作、助推双招双引、市场秩序维护等积极作用。2024年,市民政局协同市发改委、市贸促会等部门,推动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促进会在民政部登记成立,成为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载体。三是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021年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发展上海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各级财政资助、动员社会支持资金等方式,加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2024年制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明确了加强党建引领、提升综合能力、丰富扶持资金等10条举措,进一步拓展支持渠道。截至2024年底,上海市共有登记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6026家。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参与社区为民服务、睦邻互助、矛盾调解、心理疏导等,组织开展加装电梯、社区“微更新”等自治项目,助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

结合各位委员的建议,我们将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鼓励支持在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设立社会组织,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聚焦国家战略,服务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服务本行业本领域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围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更好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三)关于“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建议

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添活力、增动力。一是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持续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功能,进一步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截至2024年底,市、区、街镇三级累计在平台上发布项目需求近5500个,社会组织在平台上发布近3000个可提供的服务项目。二是建强社会组织支持载体。本市从2007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始探索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2024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的意见》,将“孵化基地”升级为“培育基地”,推动基地建设成为融孵化、培育、示范、创新、服务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组织生态园。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158家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入驻了近1300家社会组织。开展“沪社星耀”社会组织优质项目扶持计划,通过资金支持、导师辅导、资源链接和品牌传播等全链条赋能体系,积极扶持社会组织优质项目;开展“聚力计划”,创新搭建社社合作平台,聚焦高质量民生保障和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举办上海社会组织交流对接服务活动。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聚焦换届选举、涉企收费、评比表彰、财务管理等加强针对性指导,提升负责人运作能力和水平。举办上海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创业大赛,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大学生创业搭好“育苗圃”。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也注意到全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配套政策体系,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当前,我们正在研究制订工作举措,从推动社会组织针对各自行事业领域的特点,积极吸纳专业化人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社会组织人才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针对委员关注的“将国际组织任职、国际化能力建设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等要素列入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2018版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已将“社会组织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纳入评估要点,目前正在修订的新版评估指标也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