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05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4-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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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标题:关于推进我市养老机构型功能社区建设的提案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随着本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各界对医养结合工作日益关注。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是我们近年来的工作重点。本提案围绕养老机构型功能社区建设提出建议,建议内容具有针对性,与我们加强医养结合工作的思路相吻合。此件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民政局合办。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
近年来,本市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努力推进医养资源融合。
在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养老机构自身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外部医疗支持并重的原则,一方面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持续提升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加强外部医疗支持。截至2023年底,全市近半数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已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超过九成。
在社区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方面,我们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内或附近设置卫生服务站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
此外,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模式,通过“线下评估”“线上复诊”“云端陪诊”“便捷转诊”等服务,丰富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模式,目前已建设104家。
(二)关于功能社区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拓展延伸至功能社区,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功能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遴选24家单位开展试点,包含了养老机构等四种功能社区类型,涵盖了有内设医疗机构、无内设医疗机构、有第三方社会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等多种情况。对于设置内设医疗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内设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探索将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家庭医生团队定期下沉到内设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提能增效;对于未设置内设医疗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设立服务站(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工作室、智慧健康驿站等形式,将健康服务不断延伸。
(三)下一步工作
2024年4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明确要强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强化科技为养老赋能。具体内容包括:支持区域内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机构定位,按照“优势互补、权责明确、互惠互利、务实高效、长期合作”原则,与养老机构开展差异化签约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增加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各区探索开展各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动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之间的服务转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托民政信息平台和上海健康网,加强健康、养老数据共享,推动不同养老场景下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合理利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将共同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深化医养结合,继续推进功能社区试点建设,将多种形式的健康服务延伸到养老机构类型功能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