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47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4-05-31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增加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职能 —— 建立社区内“公益互助康养中心”的提案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提案中指出了目前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痛点难点,并对此从三个角度给出了3条建议,分别是扩大职能、推动服务以及增加扶持。物业+养老的模式一直是这几年我局推动各区探索的新型养老模式,委员提到的建议对我们工作有一定借鉴意义。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积极配合房管部门做好物业企业扩大职能工作

    2023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发布《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对于营业范围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应向属地民政部门备案后,开展养老服务业务。我们欢迎物业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我局将持续做好配合市房管局落实物业企业扩大职能的相关工作,对于具备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件的物业企业,做好相关备案及业务指导工作。

(二)积极推动“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近年来,我局与市房管局共同讨论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和街镇积极探索试点“物业+养老”模式。目前已涌现出一些成功案例,例如徐汇区民政与房管局携手,为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访关爱、上门家电家具维修、协助出行服务、快递代收代发等服务;浦东新区周浦镇2020年便在海棠名苑开始试点“物业+养老”模式,由24小时客服管家结对特殊老年人群体,按需向老年人提供便民理发、门窗修理、代缴水电费等服务,取得了老年人普遍认可,如今该项服务正向所有人群拓展。下一步,我们将总结有关区、街镇的成功经验,向全市推广,推动“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发展。

(三)持续给予政策扶持

对于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我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持续给予多种政策扶持。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税费减免和公共事业收费优惠。二是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关于“鼓励商业银行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和分期还本付息等产品”的建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鼓励辖内银行出台养老产业的专项信贷政策,加入“养老服务批次贷”政策性担保业务,通过“政府+担保+银行”三方合作,共同打通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渠道。如上海银行已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排摸,编制各区养老机构汇总表,针对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制定了配套金融产品及奖励机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养老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推出了“中银颐养贷”养老产业普惠金融专属信贷服务方案、养老产业普惠金融授信方案,其中居家养老照护行业贷款余额230万元。关于“鼓励商业保险、信托等投资居家社区康养服务项目”的建议,金融监管总局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康养产业项目,上海地区属地监管的11家人身险法人机构2023年度新增康养产业投资21.8亿元,截至2023年底存量投资余额46.5亿元。金融监管总局鼓励信托公司通过大力发展服务类信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求,上海辖内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以“保险+信托+养老社区”的模式开展了有益探索。三是鼓励各区及街镇,根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类型、服务对象、业务量及业务质量等因素,制定运营扶持政策,增加其可持续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