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859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4-05-31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的提案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面向最广大老年群体,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提案立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方式、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议,具有一定的建设性和可行性,对本市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以社区或街镇为区域,对非失能老年人提供三大类服务”。本市从2014年起在中心城区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在街镇层面,建设集日托、全托、助餐、辅具推广、医养结合、养老顾问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型”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459家,为失能老年人就近获得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便利。同时,全市建成近200家以短期住养照料为主的长者照护之家、900余家提供白天照料的社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346个。在居民区层面,建设家门口服务站点。2022年制定了《上海市家门口养老服务站设置指引》,聚焦居民区老年人家门口的日间照料和助餐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社区失能老年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各类养老“微服务”。在居家层面,重点探索“家庭照护床位”,由养老机构派出专业的团队,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养老需求,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身体护理、生活照料、营养咨询与膳食服务、个人清洁卫生、心理慰藉、康复训练、医疗护理以及远程响应、紧急援助等服务,让老年人不离家也可以享受到类似于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目前,全市已累计为3000多名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此外,本市自2004年起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面向经济困难和一定程度失能的本市户籍老年人,由财政资助,采用非现金的方式,由符合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补贴额度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委员在提案中建议的常规健康检查、应急响应和护理服务三类项目,正是目前老年人选择的家庭照护床位服务中需求比较集中的项目,也是各区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如黄浦区建立了全区老年人应急响应中心,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紧急援助;徐汇、宝山、浦东等区诸多街镇都为辖区老年人安装了智能烟感、紧急报警器和红外感知系统等居家安全防护智能设备;静安区为本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采购了家庭照护床位的上门护理服务。同时,本市还在全市层面推广为老服务“一键通”,采取政府购买与家庭自付费用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为老服务“一键通”应用场景,2023年,为老服务“一键通”累计为近30万名老年人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在一键救援、一键咨询、一键挂号和一键打车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至家电维修、开锁、陪同就医、清洁、家政推荐、水电煤/有线电视/电话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代缴等服务。

(二)关于“统筹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孤寡老人关怀和购买服务等”。对居住在社区的高龄、独居或失能等困难老年群体,本市通过整合服务队伍、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支持。如,借助居村委以及志愿服务力量,持续实施“老伙伴计划”,由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独居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提供各类日常关爱服务,每年有4万名低龄老年志愿者为20万名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爱服务;依托街镇村居委开展制度化探访关爱服务,重点探访关爱居住在家中的失能(失智)、重残以及高龄、独居等老年人,帮助化解居家安全风险;开展睦邻点互助养老,依托村民居民志愿者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文化活动、精神慰藉等服务;大力推进“老吾老计划”,每年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者提供技能培训,目前受益人群达到4.6万人次。

(三)关于“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政策等”。本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本市制订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于2021年3月20日起施行,聚焦长期失能老年人群体的刚性需求,通过制度性安排为老年人享受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保障。2023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明确了机构养老服务类、社区养老服务类、居家养老服务类、照护服务支付保障类、基本养老保险类、老年社会福利类、老年社会救助类、特定情形老年保障类等八类共24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文件明确了要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照料者培训等四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2023年本市出台《关于积极推动本市家庭照护床位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提案中所写服务收费标准等具体要求。关于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本市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入职补贴实施办法》、养老服务机构录用持证人员“以奖代补”政策、《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招得到、留得住、干得好”;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养老服务纠纷调解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及时调解养老服务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关于居家过世后续配套,根据《民法典》,本市探索制定了上海民政部门担任无人继承的遗产管理人相关制度。随着本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不断发展,本市还将继续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优质发展。

随着本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上海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着诸多复杂情况和巨大挑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不断发展的社会人口情况和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的多样需求,充分借鉴、吸收提案内容,深化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研究,进一步探索供给丰富、多元参与、方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