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情况 ( 2024-05-30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身边养老院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家庭照护床位作为本市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利用的创新实践,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对本市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国家发展银发经济、养老产业的相关要求,多角度剖析了家庭照护床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政府推动、市场参与、资源整合、规范发展、宣传引导等多方面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对于深化本市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推进家庭照护床位高质量、可持续建设,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为办好本件建议,我局对于内容逐项进行了研究,市卫生健康委也积极给予了会办意见。

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在发展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始终面临土地资源紧缺、人力资源紧缺,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人口增长快等挑战,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通过资源共享、专业支撑、精准匹配,推动机构、居家、社区多资源融合发展,是优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方向和有效路径。2019年,为进一步丰富和扩大本市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完善上海“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市民政局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19〕29号),在中心城区的16个街道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服务,累计签约服务老年人2000余人。经过试点评估,的确存在代表建议中所写的社会需求尚未有效释放、社会知晓度不够、服务主体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等问题。2023年,我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调研会商,并充分学习国家民政部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动本市家庭照护床位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民规〔2023〕11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11月20日开始实施,在全市范围加快推进家庭照护床位的规范发展。关于代表建议中的具体问题,目前研究与推进情况如下:

一、关于优化养老机构床位核算口径、激发属地政府积极性。对于代表们在建议中所写,激发属地政府积极性,将极大增强区域家庭照护床位的供给能力,我们非常认同。家庭照护床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推广、服务、运营、监管等诸多方面都有待探索完善,难以做到一蹴而就。为了鼓励各区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目前《实施意见》已明确将家庭照护床位开展情况纳入各区养老服务年度考核,今年我局将会细化明确考核方法并开展考核。关于将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折算为养老床位的建设指标,老年人在家享受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可以缓解部分原本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两者之间的确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个别中心城区因土地资源稀缺、养老床位建设任务较重,对此有一定诉求,我局非常理解。但鉴于家庭照护床位这一上门服务与有形的养老机构床位仍有较大区别,各区在发展这一服务过程中尚存在较大差异,究竟如何折算才算合理,防止仅仅为完成养老床位指标而用家庭照护床位来凑数,我局将在家庭照护床位全市推广过程中,继续听取各区意见,深入论证。同时,我局将结合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十四五”发展评估和今后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对“十五五”全市养老床位总目标和各区养老床位指标进行综合研究,合理优化调整。

二、关于提升家床服务供给能级。代表们所建议的加强与社区周边养老服务资源的链接、转介、整合功能,做实做好就医配药、陪医外出等刚需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的“引流”能力等,都是促进家庭照护床位发展、丰富老年人居家养老选择的有效措施,也是目前我们鼓励服务机构积极探索的内容。《实施意见》中明确本市发展家庭照护床位的三个原则就是聚焦刚需,打造切实有效、灵活多样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整合服务,以养老服务机构为枢纽,充分调动老年人床边、身边、周边的养老服务资源,扩大服务力量,丰富服务内容;多元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的作用。在加强社区周边资源对接方面,我们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发挥枢纽作用,为老年人充分链接社区周边资源,包括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各项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的内部专业设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医养结合等多种服务资源。在保障刚需服务方面,本市社区养老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已有多种供给主体和服务方式供老年人选择,如长护险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补贴服务组织,以及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机构和其他社区为老服务组织等,服务项目包括助浴、助行、助餐,也包括代表们关注的陪医陪护代配药等刚需服务,目前各项服务都在持续规范化、专业化。如,2023年,面对老年人日渐凸显的就医陪诊需求,上海开放大学和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了首届陪诊师培训,为本市16个区的500余名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机构对此也主动报名参与。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鼓励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主体做实做精更多服务项目,如老年人的健康管理、营养管理、心理关爱等,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品质。在激发机构主动性方面,对于养老机构来说,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从供给到获客、从运营到管理都存在较大挑战,在试点初期市、区民政部门对机构给予一定扶持,如市级福彩金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每年开展的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质量日常监测中,对监测结果为“良好”的奖励5万元,对监测结果为“优秀”的奖励8万元。部分区在试点初期,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给予一定时长的服务补贴,让老年人用较少的费用体验服务,引导培育他们的消费习惯。关于发挥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的引流能力,这是当前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机构非常需要也较为有效的措施。在实践中,一些发展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都充分依托了街道居委的大力引介,以及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支持。《实施意见》也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可以自行或链接第三方,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护理康复和智能监测等设施设备的配置。

三、关于建立家床服务的规范标准和收费标准。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是养老服务规范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对于优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监管制度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施意见》从家庭照护床位的涵义、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服务提供主体、环境改造与设施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扶持政策、保障与监督等九个方面,对家庭照护床位的规范开展进行了明确。同时,坚持品质导向,强化过程监管与质量监测。明确全市要建立统一的家庭照护床位服务信息平台,发布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合同范本,逐步形成家庭照护床位设置标准,每年开展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等。目前,我局正在会同市大数据中心,加快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系统开发,正在编制服务合同范本、研究起草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要求和设置标准,下一步将尽快向全市推广应用。

关于服务收费,鉴于此项服务以市场化运营为主,应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和价格的调节机制,因此《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收费相关管理要求:养老服务机构应向社会公开家庭照护床位的设置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对于收费标准,文件明确:家庭照护床位不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设施设备配置等收费,均由养老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后收取。当然,业务主管部门也将做好监管与指导,对服务和价格做好跟踪监测,目前,我局已将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质量纳入每年的日常监测,并要求各区民政局将家庭照护床位纳入区域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范围,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抽查、评估,加强过程监管、质量监管、风险监管和绩效管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四、关于加大引导宣传。宣传引导、加大社会知晓度,对于发展一项新兴服务项目非常重要。在试点过程中,试点街道主动搭台向居民介绍,市、区民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广播等方式陆续推出相关报道,2023年5月央视《新闻“1+1”》栏目对上海此项试点进行了专题报道,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反响和关注度,咨询人次持续上升。但由于此项服务有别于传统的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在试点过程中需要探索、解决、回答的问题较多,对此项服务的定位和认识也在逐步完善之中,因此试点期间的宣传相对有限。但经过试点探索,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社会知晓度,已经成为各区、各养老机构发展家庭照护床位的重要措施和共识。我局在《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各区民政局要会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辖区内老年人的供需对接;可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照护床位的宣传、咨询等提供场所。2024年初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新一批全市范围的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机构名单,各区在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发布本区家庭照护川床位的具体服务项目和扶持政策,“上海发布”和沪上主要电视、报纸、广播媒体进行了转发或跟踪报道,进一步引发了全市范围的社会关注。代表们在建议中所写将出院康复的长者信息与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机构对接共享,就是目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对象的重要方式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区、各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和政策培训,推动信息有效传播,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五、关于家庭照护床位往“身边养老院”方向拓展。代表建议中所说“优化家庭照护床位制度设计,支持多类型养老机构、养老场所准入,发展面向有支付意愿的全体老年人”与我们目前的《实施意见》观点一致,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经过试点,本市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已从“居住在家中、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料者,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为三级及以上的老年人”,扩大到全市所有老年群体;服务机构从“执业两年以上,或机构运营单位有两年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验,且机构入住率不低于50%”等要求,调整为“运营一年以上,或其运营单位已有一年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验”的要求,理论上,全市符合要求的养老机构和长者照护之家,具有相应的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都可以开展这项服务。当然,从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的运营成本高、服务要求高、竞争强度高的角度,这项服务更需要连锁化、规模化经营。从老年人“身边养老院”的角度来说,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是我们下一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我们将从加大供给总量、织密供给网络、均衡城乡发展、畅通供给信息等方面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下一步,对于家庭照护床位,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在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和各区推广过程中加强跟踪指导、调研分析,作深做实刚需服务,破解服务中的瓶颈与壁垒,持续推动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资源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满足本市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不断深化完善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