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情况 ( 202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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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促进本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代表的建议从上海人口老龄化程度出发,提出养老护理人才供不应求,并围绕护理员参加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政策提出了适当调整考试年龄及补贴范围的建议,与我们当前加大对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力度的设想不谋而合。
上海目前约有养老护理员6.7万名,女性护理员占绝大多数、50岁以上护理员近八成。持证方面,全市养老护理员持有人社部门认可的技能等级证率持续提升,从2020年末的约72%,提高到2023年末的约79%。近年来,市民政局重点围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本市将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纳入《市委民心工程为老服务便捷可及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予以强力推进,每年完成1万名以上养老护理员等级培训并明确三年内将培养1万名以上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养老护理员,到2025年,全市中级及以上护理员占比达到25%;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配套开发统一教材、建立在线培训平台、建设10个标准化高水平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基地,运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进养老护理员持续更新知识技能。二是鼓励深造。市民政局与上海开放大学连续七年联合举办老年护理专业大专班,为一线护理员提供学历教育,累计招生1600余名、近1000人顺利毕业,募集社会资金,给予奖学金、助学金,激励养老护理员不断深造,下一步还将在大专班的基础上增设本科班,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输送更多高层次人才。三是技能等级提升。2021年,评出全市首批高级技师共21名,技师55名,护理员等级晋升通道进一步畅通。持续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根据本市职业晋升的相关规定,决赛排名前10%且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选手,按相关规定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授予“上海民政系统(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关于代表的两点具体建议:
一、关于“适度调整考试年龄结构”
代表提出调整、放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年龄限制的建议很有现实意义,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在这方面做了相当程度的探索。2021年前,本市包括养老护理员在内的所有职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的年龄限制均为法定劳动年龄内。2021年,考虑到上文所述本市护理员绝大多数为女性,退休年龄较早(一般为50或55周岁),且有近八成年龄已达到50周岁的现状,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498号),将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象的年龄范围调整至“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放宽了针对养老护理员这个职业的年龄限制。
二、关于“放宽养老护理初级证报考补贴政策”
代表提到的关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限制确实存在。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7号),本市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如代表所述,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可按上述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新来沪的求职者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一是边干边考。对于有意愿加入养老行业的来沪务工人员,入职养老服务机构无需持有养老护理员相关证书,养老服务机构会安排老师进行培训带教。养老护理员如想进一步提升技能水平,可以边工作边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学习和考试,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二是先考后补。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养老护理员项目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来沪人员只要符合年龄条件并有养老服务行业就业意向即可参加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并无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等附加条件。同时,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规定,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在养老服务岗位就业的人员即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来沪人员可先报名参加培训并考取证书,只需在拿到证书后12个月内入职本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无论护理员是否缴纳社保,都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除市人社局技能提升补贴外,市民政局也针对护理员入职和技能提升出台了护理员入职补贴和“以奖代补”等多项政策。2022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入职补贴实施办法》(沪民规〔2022〕14号),对具有中专(职校、技校、职校)学历的养老护理员和具有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3万元和4万元的入职补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养老服务行业。此外,市民政局还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沪民规〔2021〕5号)的“招用持证人员奖”,对招用持证养老护理员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奖补。每招录一个符合条件的护理员,按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初级)、40%(中级)和60%(高级及以上)向机构发放奖补,奖补资金可用于包括提升护理员待遇、为养老护理员缴纳社保等日常运营成本支出,以此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护理员对技能提升培训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