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429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 2022-09-15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标题:关于促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健康发展的建议

办理结果:列入计划拟解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是提高康复辅助器具使用效能、降低使用成本,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等多层次、多样化配置服务需求的有效举措。相比于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康复辅助器具支持政策,我国康复辅具产业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2019年6月27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发布《关于确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9〕61号),上海市作为唯一覆盖直辖市全市范围的城市,成为全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本市大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主体多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建立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的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模式;重视和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的专业化队伍支撑;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宣传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提高社会认知度。

由于本市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市场刚刚起步,各辅具租赁服务机构的能力有所差异,目前还未形成租赁体量大的成熟型康复辅具租赁服务机构。试点工作中,有的老年人感到即使享受补贴以后,部分进口的康复辅具产品租赁价格仍然略高。同时,随着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老年人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加迫切的需求,希望能有多样化、智能化的康复辅具产品,帮助他们更加便利地出行和生活。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根据委员提出的六方面建议,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进以市场为主体、社区为依托、多部门联动,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普遍受益的康复辅具服务发展格局。推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与社区养老服务相融合,推动康复辅具在各类福利机构和公共场所应用,为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提供便利性、综合性、多样化的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建立市场规则明晰、权益充分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会同市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在租赁试点过程中对产品注册、机构资质等开展监督,确保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市场健康有序。

    (二)精细制定补贴政策,探索建立由各类保险、政府补贴以及个人支付相结合的多元化支付体系。会同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康复辅具租赁申请人的身体状况、照护需求、护理等级等研究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补贴政策。会同市医保局研究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逐步纳入本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性。探索各类保险用于康复辅具租赁服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研究支持康复辅具消费的险种和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残疾人的个人负担。

    (三)加快完善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相关标准。力争每年制定发布1个地方标准,推动本市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并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一方面,规范康复辅具租赁服务标准,从租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用于租赁的康复辅具等维度,分类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种类的康复辅具制订相应的租赁服务流程,使得租赁服务更能匹配到各种不同的特殊需求。同时,组织开展康复辅具适配、康复辅具租赁业务能力、康复辅具清洗消毒等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康复辅具租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丰富适合各类人群需求的康复辅具产品。根据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等不同场景研究康复辅具分类目录,提供适合各类人群需求的康复辅助器具。建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产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推出高端康复辅具产品,试点将智能型康复机器人、护理机器人等高端产品纳入租赁目录;对于租赁频次较高、刚性需求较大的护理床、轮椅车等,鼓励产品供应商提供不同价位、功能多样的康复辅具,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基本需求。

    (五)鼓励支持康复辅具租赁服务机构发展。积极会同本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具产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鼓励各级财政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具产业纳入扶持范围,对符合产业规定的项目进行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加大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金融支持。同时,通过调整租期、更新目录等方式,吸引更多优秀租赁服务机构参与试点工作。

    (六)加强康复辅具租赁服务人才培养。2020年2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十四五”期间,本市要在居家、社区、机构、学校等应用场景,培养康复辅具需求评估、适配服务、产品研发、生产制造、教学培训等方面的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使更多需求对象获得物有所值的辅具产品服务。同时,会同市教委等部门引导与支持本市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高校,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为康复辅助器具工作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