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情况 ( 2022-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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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推动养老服务管理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代表对本市养老服务管理人才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和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对后续本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答复好代表建议,我们专门进行了研究讨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积极提供了办理意见。
代表提出的建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各项执业证书、资格证书、黑名单等制度,以及出台各项优惠政策的建议,为本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人才队伍支撑提供了积极的参考。代表的建议,有些我们正在积极落实,有些将吸收采纳列入下一步工作考虑。
二、对代表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本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一是出台指导性政策文件。本市出台了《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教育培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逐步扩大招生培养规模。依托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养老护理员上岗、转岗、技能提升等各类针对性培训。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支持建设一批养老服务领域实训型赋能基地,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提供支撑。2020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职〔2020〕205号),形成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制度性安排。二是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扩大养老护理培训规模,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落实养老护理员培训补贴政策,加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表彰激励和宣传推广。2021年经市评比表彰领导小组批准,开展了第一届“上海市百佳养老护理员”评比表彰活动,这是本市迄今为止授予养老护理员的最高奖项。2021年,养老护理员队伍中有1人获得第十一届“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称号,1人获得“上海市首席技师”专项资助。今年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养老行业优秀人才推荐申报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既有一线护理员,也包括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等管理人才。
代表建议中提出要建立养老服务人员证书制度,推广继续教育和统一培训考核,使持证情况和技能水平等与薪酬体系挂钩,从增加收入、职务晋升、职业发展、提高社会尊重度和认同感,以及积分落户等方面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养老服务行业。这些建议对推动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拟在大力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的同时,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行业发展和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一)关于建立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各项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制度。近年来,本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支持作用,每年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培训。2020年,民政部以上海市民政部门前期研究为基础,印发了《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大纲》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在总结各地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列课程包括养老院院长应知应会的政策趋势、理论方法、实务技巧等,是各级民政部门、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的重要依据。目前,本市以《大纲》为基础,常态化开展养老院院长培训。此外,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针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研究制定了相应课程培训大纲,开展了初步培训工作。市民政局每年举办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班,系统解读养老服务最新政策要求,组织专家就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服务质量提升进行专题授课。后续我们拟在养老院院长各类培训的基础上,会同人社部门研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包括院长、设施长等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制度。
(二)关于出台各类优惠政策。针对人才培养激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沪民规〔2021〕5号),专门设立招用持证人员奖,机构招收具有医护、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资金支持。针对人才保留,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等部门出台了《上海市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民规〔2022〕6号),向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在人才引进方面,目前本市部分区试点了养老服务领域人才引进扶持系列措施,如杨浦区出台了《养老服务护理行业拔尖技能人才扶持激励办法(试行)》,规定拔尖人才可户口落沪,并获得绩效激励、公租房申报、持证人员季度奖补等扶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吸纳相关区试点经验,为养老服务领域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三)关于建立专门的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制度。近年来,随着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本市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快速增长,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培育了一批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运营企业。目前本市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领域都出现了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如部分连锁养老机构运营床位超过5000张,有的企业服务老年人近1000万人次以上等等;部分企业以上海为基地,快速向长三角乃至全国扩张。据了解,一些连锁企业、品牌企业在实践中已经初步探索了职业经理人制度,运用市场化机制招聘养老服务管理人才。202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2020〕30号),提出: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品牌连锁机构在长三角及全国更广范围拓展业务,实现规模化发展。后续,我们将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加强调研,针对养老服务机构人才招聘、专业养老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促进措施。
(四)关于建立不合格人员黑名单制度。2021年3月20日实施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市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并依法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印发了《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沪府办规〔2021〕11号),明确对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守则情况进行监管。目前本市已经建立了养老护理员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养老护理员信息收集和管理、查询统计、公众检索三大功能。后续我们将在此基础上,逐步纳入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并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探索研究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违规人员实施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