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老年综合津贴及敬老卡工作进入常规办理阶段 ( 2016-05-31 )

6月1日起,本市老年综合津贴及敬老卡工作进入常规办理阶段,市民政局提醒市民以下事项:

1、老年人可在符合条件当月的前一个月持居民身份证至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由监护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携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2、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可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卡。逾期6个月未领取的敬老卡,制卡部门将会回收处理。5月31日前集中办理阶段申领的敬老卡,仍然由居(村)委发放,老年人可在收到领卡通知后前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