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2026-07-24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案件名称

上海市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26〕第015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市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31000050178179X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金德华

处罚事由

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2025年度检查。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