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正式启动 ( 2026-05-21 )
| 索取号: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慈善,是城市最温暖的底色。为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弘扬慈善精神,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启动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即日起面向社会接受申报推荐。
一、奖项设置
“上海慈善奖”共设四类奖项: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每类奖项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总数不超过40个。
二、申报条件
(一)慈善楷模奖
在本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特别是在2024至2025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曾获得过“上海慈善奖”慈善楷模奖的,不再参评。
(二)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
在本市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特别是2024至2025年度作出突出贡献的。曾获得过“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的,不再参评。
(三)捐赠企业奖
在2024至2025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四)捐赠个人奖
在2024至2025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捐赠款物价值在个人资产规模中占比较高、慈善事迹感人的个人。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专班,由有关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新闻媒体、教育科研、社会组织等机构的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知名慈善人士等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日常工作。
五、申报形式和要求
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企业、个人(团队)、社会组织的自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推荐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也可向所在区的区人民政府进行自荐,由区民政局作为归口受理部门。
各推荐单位应指导申报对象下载并填写申报表,完成参评材料审核和初选工作,并按规定征求意见后,方可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推荐。
工作专班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团队)踊跃申报,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推荐身边的慈善榜样!
上海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1. 关于推荐第三届“上海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 第三届“上海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
3. 第三届“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
4. 第三届“上海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
5. 第三届“上海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