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5〕第023号  (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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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梦飞翔公益基金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329584689M):

你单位存在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2023、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符合《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基金会“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情节。

以上违法事实有上海梦飞翔公益基金会2023年度检查报告书、上海梦飞翔公益基金会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关于<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征询意见函>的复函》等证据证明。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以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民执罚字〔2025〕第048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网络申请复议渠道参见:https://xzfysq.sfj.sh.gov.cn/apply-online-web/#/codeSearch);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宋超豪                       电话:18017087580

 

 

 

上海市民政局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