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东方爱心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2025-11-19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案件名称

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管理费用或者募捐成本违反规定案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25〕第059

 

当事人

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东方爱心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31000050178056X5

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冬生

处罚事由

2024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未达到规定标准,该行为违反了《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