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5〕第019号  (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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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卷书画协会(统一社会信用码: 513100003216982359):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你单位曾因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22年度、2023年度检查,被我局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后,仍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24年度检查,符合《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社会团体“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情节。

以上违法事实有《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上海长卷书画协会2024年度年检结论、上海长卷书画协会信息、上海长卷书画协会住所地照片等证据证明。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民执罚字〔2025〕第019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网络申请复议渠道参见:https://xzfysq.sfj.sh.gov.cn/apply-online-web/#/codeSearch);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邵光 许德昊                  电话:18017087291

 

 

 

上海市民政局

202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