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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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1月4日(周日)上班。1月2日(周五)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

二、春节:2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七、周)放假调休。214日(周)、2月2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至6日(周)放假。

四、劳动节:5月1日(周)上班5月9日(周六)上班。5月2日(周)至5日(周)放假调休。

五、端午节:619日(周)至6月21日(周)放假。

六、中秋节:9月25日(周五)上班。9月26日至9月27日(周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周四)上班。10月2日(周)至10月7日(周)放假调休。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上班。

八、关于延长服务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将周六作为延长服务时间。根据有关规定,20269月19日(周六)的延长服务时间调整为2026920日(周日)。其周六作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延长服务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