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东方知青文化发展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 2025-11-03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25〕第058

处罚名称: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东方知青文化发展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责令停止活动

处罚事由: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处罚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以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东方知青文化发展基金会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310000501783250Y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叶辛

处罚结果:

停止活动三个月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30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当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