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2025〕第014号 (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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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雷根公益基金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MJ4954839D):
你单位存在未按照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同时责令你单位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民执告字〔2025〕第052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顾鹏、许德昊 电话:18017087296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