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5〕第004号 (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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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上海邮轮、游船、游艇业行业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10000501780033B):

你单位2023年度检查不合格,未按《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完成整改。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事实,符合《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社会团体“1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违法情节。

以上违法事实有《上海市民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沪民社团责改〔2024〕第1号)、《上海市民政局年度检查整改评定意见通知书》(沪民社管改评〔2024〕第001号)、《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民执罚字〔2025〕第012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网络申请复议渠道参见https://sfj.sh.gov.cn/2020xzfyfw_xzfybszn/20201028/dce15b8a8ea947b18af1ecf5d1bdc9c1.html);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唐雨莹、杨梅                     电话:18017087553

 

 

 

上海市民政局

                                     20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