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2025〕第14号 ( 202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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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法定

代表人

住所

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注销时间

上海立达学院

52310000744942543U

刘鹤霞

车亭公路178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