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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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上班。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
四、劳动节:5月2日(周五)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4月27日(周日)、5月1日(周四)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2日(周四)至5日(周日),10月7日(周二)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9月28日(周日)、10月1日(周三)、10月6日(农历中秋节,周一)、10月11日(周六)上班。
七、关于延长服务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应将周六作为延长服务时间。根据有关规定,2025年1月25日(周六)、4月26日(周六)、9月27日(周六)的延长服务时间分别调整为2025年1月26日(周日)、4月27日(周日)、9月28日(周日)。其它周六作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延长服务时间不变。
节假日期间,本市婚姻登记机关要妥善安排好加班、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