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 2023-12-08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将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星期日)放假。2024年1月1日(星期一)上班。

二、春节:210(星期六)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2日(星期四)至5(星期日)放假调休。4月28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8(星期六)10(星期一)放假。

六、中秋节:9月15日(星期日)16日(星期一)放假。9月14日(星期六)9月17日(星期二)上班

七、国庆节:102日(星期三)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9月29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二)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本市婚姻登记机关要妥善安排好加班、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