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3〕第003号 ( 2023-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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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文化协会: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存在多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情形,属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民执罚字〔2022〕第01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地址: 新华路272弄10号 邮政编码:200052
联系人: 丁慧 电话:021-62086581转1028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