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能源安全研究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1-06-18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21〕第012号

处罚名称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能源安全研究中心

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处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能源安全研究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10000067825955L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勇

处罚结果:

处罚完毕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6月10日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当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