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2025-04-16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5-00033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慈发〔2025〕4 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各区民政局、市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贯彻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和上海市民政会议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进一步汇聚慈善力量,更好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上海人民城市建设和促进共同富裕,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上海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党对慈善事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善和依法兴善,围绕上海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深化慈善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慈善参与方式,激发社会慈善热情,厚植慈善文化根基,壮大做强慈善力量,努力开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一、高质量培育发展慈善组织
(一)优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优化登记指导服务。对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民政部门主动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可主动帮助协调联系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梳理全市现存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情况,引导符合条件的应认定尽认定为慈善组织。加强登记事前告知和任职约谈,重点提示慈善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应该担负的责任、慈善组织财产的慈善属性、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重大事项报告、公开募捐、善款使用、“慈善中国”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培育扶持各领域慈善组织。民政部门积极宣讲政策、畅通信息、链接资源,引导促进慈善组织在救助、扶老、未成年人保护、恤病、助残、应急等重点领域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形成有影响的慈善项目。加大社区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全市各区都应有一定数量区级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继续支持成立社区基金会,鼓励本市居村通过与社区基金会合作设立互助基金或专项基金,广泛开展互助互济类社区慈善活动。
(三)完善慈善组织退出机制。对存在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等违法情形的慈善组织,通过敦促约谈负责人,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发提醒函,向慈善组织发整改函,向职能部门发线索移交函等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慈善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有效予以处置。
二、涵养浓厚海派慈善文化
(四)打造全民慈善活动品牌。持续办好“上海慈善周”等年度品牌慈善活动,持续开展“蓝天下的至爱”、“一杯咖啡的温暖”、“慈善生活节”、“慈善婚典”等市级重点慈善活动,各区因地制宜推动特色慈善活动开展,形成全市系列海派慈善文化品牌。深入推进慈善市集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进机关,养成市民喜闻乐见的慈善生活方式。
(五)常态化开展慈善公益宣传。因地制宜推动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慈善广场、慈善公园、慈善乡村、慈善社区、慈善商圈共建活动,打造城市慈善文化地标。建好上海市慈善文化展示厅。用好城市地标、公共交通、社区电子屏、楼宇电梯广告等载体平台,推动慈善文化融入城市日常生活。积极发展亲子公益,推出慈善访学线路,打造一批市区两级慈善教育实践基地。
(六)发挥好慈善评选表彰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广泛进行社会发动,加大“中华慈善奖”和“上海慈善奖”等各级慈善奖项评选表彰力度。鼓励各区探索对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好的慈善组织和慈善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褒奖。加强慈善典型事迹宣传,更好引导全社会崇善、向善。
三、发展慈善特色服务和创新项目
(七)实施社区慈善超市提质增效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慈善超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上海市慈善超市建设指引》,推动慈善超市因地制宜引入福利彩票销售,做强慈善款物接收处置、困难群众救助和特殊群体关爱、社区慈善宣传发动等功能,积极吸纳残疾人和特殊困难家庭劳动力就业,发展社区便民消费中心功能。积极筹集社会多元资金,设立慈善超市高质量发展引导扶持资金,支持慈善超市提质升级,实现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特色化发展。
(八)实施社区基金会示范工程。修订《上海社区基金会建设指引》,研究将社区基金会日常管理委托各区民政部门协同属地街镇承担,优化社区基金会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充实专业第三方力量进入理事会,选聘优秀人才担任专职秘书长。各区民政部门落地实施“大手牵小手计划”,推动社区基金会与大型公募基金会合作,加强社区基金会与慈善信托和慈善超市的合作,提供市民可知可感的社区公益慈善服务。继续挖掘社会多方资源为社区基金会赋能,打造一批示范型的社区基金会。
(九)创新发展慈善信托。贯彻落实《上海市慈善信托备案办法》,持续深入开展慈善信托宣传,提高慈善信托的知晓度和普及度,支持社会各方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开展慈善活动。推进各区以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备案慈善信托。深化探索以家族信托、遗嘱信托等多种方式设立慈善信托。鼓励以股权捐赠、房产捐赠设立非货币类慈善信托。积极引导外地注册的信托公司与本地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服务项目。支持其他公益信托发展。
(十)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慈善。推动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慈善应急协调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应急储备物资库,指导相关慈善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应急专业能力和协同合作水平。完善慈善超市应急物资储备功能,以慈善超市为依托培养一支核心的民政应急慈善志愿者队伍。
(十一)深化“慈善+”项目合作。引导慈善力量服务国家战略,着力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加大慈善组织参与服务类社会救助力度。聚焦在为老服务、儿童关爱、扶危济困、助残帮扶、乡村振兴等领域引入慈善资源,以“慈善+”或“+慈善”的形式开展深度合作,促进形成“需求—项目—募集—服务”联动机制。
(十二)拓宽慈善交流合作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对外慈善交流,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参与慈善事业,推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上海案例、上海故事、上海实践,稳慎有序推进慈善组织“走出去”开展慈善项目。加强长三角慈善一体化交流合作。支持宗教界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四、培育高素质慈善人才队伍
(十三)加强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慈善组织负责人、理监事、专项基金管委会成员、项目和财务管理人员等的情况梳理,在慈善组织年检年报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上海慈善组织从业人员数据库。研究出台《上海慈善组织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指引》,推行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从业自律承诺。
(十四)储备和培养慈善人才。推动在高校开设慈善选修课程,在EMBA、MBA、MPA课程中开展慈善社会实践。以慈善组织负责人、慈善项目设计管理、慈善资源筹集与链接、慈善文化传播等为重点,打造精品课程,建立导师队伍,为慈善组织提供优质培训和一对一咨询辅导。鼓励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支持行业组织、行业智库研究发布上海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平均薪酬指导线,引导各慈善组织合理确定从业人员待遇。
五、加强慈善事业综合监管
(十五)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用好全国统一的慈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确保慈善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化民政与金融、审计、财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加强对个人求助、网络公开募捐、重大交换交易和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的穿透式监管,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等行为,有效实施联合惩戒和综合监管。
(十六)健全风险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加强慈善第三方舆情监测,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创新慈善信用监管手段,加强与相关信用平台的对接,用好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加强在评选表彰、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等场景的应用。用好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探索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财产和善款使用的数字化监管。
(十七)有效开展慈善第三方监督。探索慈善组织评估制度,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财务状况、项目开展情况以及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推动组建上海慈善行业组织,支持慈善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业公约、行业伦理守则和行业标准等加强对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引导与规范,有效开展慈善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六、夯实慈善事业发展基础
(十八)加强慈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做好慈善数据归集工作,更高质量地编制发布《上海市慈善事业年度发展状况报告》。用好“上海民政”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权威发布上海慈善信息。
(十九)加强慈善行业支持性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以公益价格在公证、法律服务、审计、会计、公共传播、新闻出版、评估评价等领域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提供专业支持。加强慈善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面向慈善组织定制推出低风险保值增值产品。鼓励民间发起成立慈善研究院等社会智库,为上海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推动慈善事业数智化转型,推广数字化技术和工具在慈善组织中的应用。
七、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十)坚持党建引领。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慈善事业的重视,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落实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街镇党(工)委将社区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十一)落实完善慈善扶持激励政策。推动落实购买慈善组织服务、慈善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慈善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优势,引导会员单位合规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引导金融向善、商业向善、科技向善,探索推动慈善活动方式由捐钱、捐物向捐技术、捐股权、捐证券、捐知识产权、捐服务等形式拓展。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系统谋划和工作联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