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慈善周”主题活动的通知 ( 2024-07-02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4-00065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慈发〔2024〕2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和《上海市慈善条例》,现就开展2024年“上海慈善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今年的“上海慈善周”主题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通过市、区、街(镇)三级联合策源,慈善典型、社会组织、广大市民深度参与,组织开展慈善活动,表彰慈善典型,展示慈善成果,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进一步提升上海的城市温度。

二、活动主题和口号

主题:慈善,温暖一座城

以下宣传口号,供“上海慈善周”期间全市统一使用:

1.爱上海、爱慈善;

2.爱在“益”起,与“善”同行;

3.汇慈善力量,创美好生活;

4.慈蕴浦江,善暖申城。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日)

四、主要内容

2024年“上海慈善周”,各区要紧紧围绕“慈善,温暖一座城”主题,开展贴近群众的慈善活动及文化宣传,集中营造慈善氛围,弘扬慈善精神。

(一)扎实做好新修改《慈善法》学习宣传。《慈善法》是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新修改的《慈善法》将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各区要面向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慈善组织全面落实《慈善法》规定;要在市民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慈善事业法治化。

(二)加强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慈善典型学习宣传。各区要结合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无私奉献孜孜行善、专业高效创新发展、致富思源回馈社会、不忘初心博施济众等典型事迹,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行善的社会氛围,引导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更好地推动上海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三)举办“慈善生活节”等慈善文化活动。各区要精心组织安排,因地制宜开展各种贴近群众的慈善文化活动,推动慈善文化融入日常生活。要着重组织社区基金会、慈善超市和慈善组织等进商场、进园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开设慈善市集,把慈善周打造成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慈善生活节”。由黄浦区民政局推动在BFC外滩枫径开设慈善市集,牵头组织市级主场活动。

(四)打造“慈善+”品牌项目。各区结合本区实际重点打造1—2个“慈善+”品牌项目。慈善周期间,市局将举办“慈善+”项目合作展示对接会,在各区、各业务条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一批重点项目,以图文展陈、视频展播、现场介绍等方式展示项目开展情况及成效,举行项目对接现场签约仪式,并通过公益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展示、推介和劝募,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各区要把组织开展好2024年“上海慈善周”作为一项重要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提前筹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动员,确保活动质量。

(二)精心策划,突出亮点。各区要聚焦年度主题,精心策划组织区级主场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各区特点,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区域特色鲜明、群众踊跃参与的慈善活动,形成一批各具特色亮点的慈善文化活动品牌。

(三)充分发动,形成合力。各区要搭建各种交流合作平台,汇聚慈善资源和慈善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的作用,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好2024年“上海慈善周”相关活动;鼓励爱心企业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慈善活动;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携手联动,统筹区域内优质慈善资源和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同时,要加强对各项活动的审核把关和风险防控,有序组织开展活动。

请各区于7月10日前报送“慈善+”合作项目及2024年“上海慈善周”活动方案。

联系人:费弼弢  电话:23111642

电子邮箱:shmzcsc@sina.com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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