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评估工作的通知 ( 2019-01-09 )
索取号: | AA9117003-2018-002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慈发〔2018〕2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各区民政局:
2019年是《上海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年)》的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该规划的工作目标,决定开展本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评估工作,以评促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慈善超市创新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沪民慈发〔2017〕1号)
(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慈善超市设施和服务规范指引〉的通知》(沪民慈发〔2018〕1号)
二、评估主体
由市民政局负责评估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三、评估对象
全市慈善超市。
四、评估内容
(一)实现慈善超市街镇(乡)全覆盖情况。
(二)推行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慈善超市运行管理建设中的相关内容。
五、评估方式
采取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估。
(一)自评。各区民政局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自评。
(二)第三方评估。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慈善超市开展评估。
六、工作节点
(一)2019年1月15日(周二)前,各区民政局将自评报告(见附件1)报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报告内容包括:一是本区慈善超市总体情况:慈善超市的总数、街镇覆盖率,本区各慈善超市所在街镇、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2),以及2019年底前将建的慈善超市数和拟建慈善超市的选址地址、建成具体时间;二是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情况:本区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总体情况和本区各慈善超市关于店面标识、名称、内部设施及管理等按照《慈善超市设施和服务规范指引》的落实情况;三是慈善超市经营情况:每周开放天数和开放时间以及相关经营状况等;四是慈善超市存在问题;五是慈善超市改进方向。
(二)2019年1月中旬到2月底,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慈善超市创新发展工作开展中期评估,形成全市慈善超市的评估总报告和各区分报告。各区分报告同时提供给区民政局,供各区下一步工作的完善和推动。中期评估后将对街镇慈善超市全覆盖和标准化等工作落实有困难的区进行沟通,推进全市慈善超市建设。
(三)2019年底到2020年2月,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慈善超市创新发展工作开展终期评估。
七、评估结果应用
为促进评估工作顺利推行和有效实施,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上海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的依据之一。
八、工作要求
开展慈善超市创新发展评估工作是全面推进本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的重要工作步骤,关系到慈善事业在基层延伸和发展的工作基础。各区民政局一定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布置落实。
(一)各区民政局要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客观准确做出评估,形成自评报告。
(二)各区民政局要针对中期评估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狠抓落实,推进本区域慈善超市建设工作。
(三)各区民政局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明确具体联系人,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慈善超市相关情况。
附件:1.区慈善超市自评报告模板
2.区慈善超市信息表模板
2018年12月28日
联系人:张晓耘 联系方式:23111459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