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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深化改革 不断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上海殡葬的历史沿革及其改革步伐
2019/12/11 04:19:50

◎ 文 / 上海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黄一飞

上海是我国现代殡葬业的发源地。1949年6月,上海获得了解放。鉴于战事结束以后死者甚众,为公共卫生计,市政府卫生局指示:殡葬业务照旧进行;同时抓紧接管了旧政权卫生局的殡葬管理所。

20世纪50年代,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同签名提倡遗体火化,加速了上海由遗体土葬到遗体火化的第一次殡葬改革进程。

1953年3月9日,考虑到殡葬管理所的任务已经由以保障环境卫生为主转变为以殡葬改革、提倡火葬、移风易俗为主,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殡葬管理所改隶市民政局管理。上海的殡葬管理工作逐步步入正轨。

但是,十年“文革”使上海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下半年殡葬管理所的建制被撤销,市民治丧难、骨灰安置难的矛盾十分突出,与此同时,遗体土葬、骨灰乱葬乱埋等现象回潮,迷信巫卜活跃,放任不管将积重难返,治理整顿势在必行。

“文革”结束后,殡葬管理业务重新划归上海市民政局。1981年4月11日,上海市民政局恢复设立上海殡葬管理所,独立行使殡葬行政管理职能。

1982年4月27日,上海市召开首次殡葬工作会议,确立了“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坚持火葬,坚决制止土葬,整顿火葬场”的殡葬改革方针,提出了“全面实现遗体火化”的工作目标,重点做实两项工作:一是夯实发展基础,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满足市民基本治丧需求。通过加大火化设施改造力度,恢复建立公墓和骨灰堂,实现遗体火化和殡仪服务全覆盖,市民治丧、骨灰安置的基本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遗体100%火化。二是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殡葬陋俗改革。提出“五以五代”新的礼俗改革模式,即“以火葬代替土葬;以鲜花、蜡果代替烧纸点香烛;以黑纱黄花代替披麻戴孝;以追悼会代替旧仪式;以默哀、鞠躬代替叩头跪拜”,引导社会公众在殡葬活动中自觉抵制封建迷信,以文明简朴的新风尚代替烦冗迷信的旧俗,追悼会等新丧俗逐步形成并沿用至今。

1984年8月,上海殡葬管理所改名为上海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在管理全市殡葬行业的同时,又直接管理着市属的殡葬服务单位。自1987年起,上海10个郊县殡葬管理所相继建立,殡葬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行政管理力量得到加强。

1990年3月23日,在上海市第三次殡葬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强化行政管理,推进丧习改革,注重两个效益,逐步发展殡葬事业,为上海人民提供健康、文明、优质的殡葬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倡导骨灰安置多样化、节地化,努力探索和实践“不保留骨灰”的第二次殡葬改革。殡葬服务内容逐渐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相继推出遗体防腐、遗体沐浴、遗体整容、礼仪出殡、文化礼厅、追思仪式等延伸服务项目。上海的殡葬服务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市民满意度不断提升。

1991年3月19日,上海在全国率先举办骨灰撒海活动,在殡葬改革宣传和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认同并参与骨灰撒海活动的市民逐年增多,在殡葬行业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殡葬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职能定位等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1998年8月,根据中央体制改革精神,上海殡葬管理实行政事分开,上海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更名为上海市殡葬管理处,同时成立了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授权,上海市殡葬管理处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新组建的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承担经营管理职能。政事分开后,市殡葬管理处和市殡葬服务中心根据各自职能定位,充分履行依法管理与经营服务职责,政府在殡葬管理中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有了根本改变,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不断加强。

为了建设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发展相协调的殡葬事业,为市民提供现代化的殡葬服务场所,方便市民办理丧事,199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上海市区殡仪馆、火葬场布点和建设规划》,殡葬建设发展规划首次被纳入市政府规划体系。上海开始按规划开展殡葬单位的硬件建设、设施改造及布点工作。中心城区火化设施迁建,郊县殡仪馆也进行了迁建或扩建。大力推行公墓园林化、艺术化、个性化,开展了创建上海市等级公墓的工作,殡葬服务设施、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上海还先后推出了骨灰深埋、植树葬、草坪葬、园林式景观深埋等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葬式。为凸显殡葬事业的公益性,上海坚持遗体火化、遗体运输、骨灰寄存、墓穴维护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的低收费标准;设立帮困济丧基金,解决困难群体治丧难的问题;积极扶持殡葬业公益性组织,补齐殡葬服务中的短板。

2008年,国务院将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市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和申通地铁等13个部门组成的市清明节工作指挥部,制定了《上海市清明节工作指挥部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每年清明和冬至前夕,逐级召开清明工作联席会议,对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为推进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转变职能,2009年12月,上海市殡葬管理处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理顺了殡葬管理体制,强化了殡葬管理职能,为上海殡葬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

2010年,为推进殡葬服务单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殡葬服务现代化水准,市殡葬管理部门借鉴国际经验,开展“蓝带行动”,对所有殡葬服务窗口开展以绿带、蓝带、黄带、橙带、红带五色标识为标准的公众满意度测评。殡葬行业公众满意度从最初在全市40个服务窗口中排名靠后,到2010年底一举达到80分以上的蓝带,此后连续荣获全市文明行业荣誉称号。

2014年,上海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次从殡、葬、祭三个方面,对党员干部及殡葬改革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凸显了新时期统筹协调推进殡葬改革的新思路、新视野。

2015年,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土局、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了《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力争通过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解决殡葬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平衡、现有水平层次偏低的问题,构建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体系。

为加快殡葬科技创新,2016年,上海市推出“生命晶石”“3D打印遗体修复”服务。“生命晶石”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减轻市民丧葬负担、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积极作用,“3D打印”遗体修复技术克服了传统遗体修复的瓶颈问题,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在特殊遗体整容上得到很好应用。

2016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上海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从推行葬式改革、加强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培育现代殡葬文化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努力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殡葬服务体系。全市的节地生态安葬率从2015年的79.8%提高至2018年的90.3%。

2017年6月,按照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户籍的部分特殊对象进行基本殡仪服务补贴,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户籍居民给予奖补,初步建立覆盖全市户籍居民、公共财政托底的殡葬惠民政策,促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殡葬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应用,2017年,启动了上海市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于2018年底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成,对丰富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监管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使殡葬行业管理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

2018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公墓建设运营、规划用地、殡葬服务、中介服务收费、丧葬用品销售、宗教场所设立骨灰存放设施、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殡仪服务等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检查,共检查殡仪馆15家、经营性公墓(含骨灰堂)54家、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785处、宗教界殡葬设施23处、医疗机构太平间320余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和殡葬用品销售市场主体585家,维护了市民合法权益,净化了殡葬服务市场。

2019年,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集中对互联网殡葬服务行业乱象开展整治,共清理发布虚假信息的网页222个,关闭“梦生殡葬”等9家冒充正规殡葬服务单位发布虚假信息或假冒市民政局指定单位的网站,建立开通“上海市殡葬服务平台”,畅通了统一权威的殡葬服务信息公开渠道,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并推出了“白事顾问”制度,向市民承诺24小时上门服务。“白事顾问”制度的推出有助于治丧市民获得全面系统、省心惠民的殡葬服务指导,确保明白服务、放心消费,进一步解决殡葬服务行业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殡葬是反映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我国现代殡葬业的发源地,上海解放后率先实行了全面火化的重大改革。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迁和人民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率先实行葬式改革,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坚持移风易俗,强化公益服务。进入新时代,上海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到殡葬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中,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努力把殡葬这件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生死大事”抓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在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进程中,上海殡葬行业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见证者,更是积极的参与者和推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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