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2026-11-06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6〕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五)上班。1月2日(周六)至3日(周日)放假。

二、春节:2月5日(农历除夕、周五)至13日(农历正月初八、周六)放假调休。1月31日(周日)、2月14日(周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周六)至5日(周一)放假。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六)、5月8日(周六)上班。5月2日(周日)至5日(周三)放假调休。

五、端午节:6月9日(周三)放假。

六、中秋节:9月15日(周三)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周五)上班。10月2日(周六)至7日(周四)放假调休。9月26日(周日)、10月9日(周六)上班。

关于延长服务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将周六作为延长服务时间。根据有关规定,2027年1月30日(周六)、9月25日(周六)的延长服务时间分别调整为2027年1月31日(周日)、9月26日(周日)。其他周六作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延长服务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