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婚介合同别大意,当心这些“坑”!2026年7月婚介实体门店投诉量前十位名单公布!
(2026-08-27 )

根据2026年7月“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婚介机构投诉统计数据,部分婚介机构积极响应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正向引导,主动对接消费者,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但仍有部分婚介机构对投诉问题重视不足,投诉量居高不下。

为进一步规范婚介行业诚信经营,提升婚介机构服务质量,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现公布本市2026年7月投诉量前十的婚介机构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2026年7月婚介实体门店投诉量前10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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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渠道

婚介服务消费者与婚介机构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投诉处理条款及联系方式,先行与婚介机构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再向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投诉调解(投诉电话:021-54197163、021-54197263)。

重要提醒

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相关领域专家轮值,为来访人员提供专业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

接待时间:每月第一个星期一(节假日顺延至下个星期一)上午9:30-11:30

接待地址:北京东路668号G区9楼B906

联系电话:021-54197163、021-54197263

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向婚介服务消费者提示:

婚介服务属于中介服务,无法保证婚恋成功。不少消费纠纷源于合同约定不清、霸王条款、口头承诺不落地。在签婚介服务合同时,建议使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6年实体店版)》,重点避开以下合同中的“坑”。

1.婚介口头承诺不写入书面合同

婚介机构口头宣传“包成功”“服务终身”“海量高端资源”,但相关承诺未写入合同文本。口头不实承诺事后难以举证,一旦无法兑现极易引发纠纷,因此所有重要约定务必写进合同。

2.合同服务内容模糊笼统

婚介服务合同中对匹配人数、服务周期、约见形式、择偶基本条件写得含糊不清,仅写“提供婚恋介绍服务”。后期机构随意缩减服务次数、降低匹配质量,消费者难以追责。

3.“概不退款”类霸王条款

婚介服务合同写明“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费”。该类格式条款免除机构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签约前务必要求删除修改。

4.先付款后看合同、签署空白合同

婚介机构诱导先交钱,再出示合同文本,或是直接签署空白合同。消费者务必坚持先审阅完整合同,确认无误后再付费签约,拒绝签署空白协议。

5.签约主体与宣传主体不一致

婚介机构的线上广告、门店宣传是一家机构,实际盖章签约为另一家公司。发生纠纷后,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维权对象难以确定,务必核对营业执照、合同公章保持一致。

6.退费规则约定缺失或模糊

合同未写明退费条件、退费计算方式、退费办理时限,出现服务不到位、要求解约时,机构拖延、克扣退款,建议明确剩余服务费计算、退款办理时限。

市婚协要求各婚介机构自觉遵守行业规范,主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合同示范文本、冷静期提示及投诉电话,主动践行《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指引》,全面推广使用《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6年实体店版)》,严格落实冷静期制度,健全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唯有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根,才能共同构建健康可信的婚介服务生态,为消费者创造真正有价值的婚恋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