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上海婚介服务合同修订,6大变化守护你的婚恋权益
(2026-04-30 )
找婚介、签服务合同,总担心权益没保障?新一版示范合同已修订!
为更有效应对婚介行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要求,进一步厘清婚介机构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让大家婚恋交友更安心,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修订了《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实体店版)》,形成了2026年版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修订重点规范6大核心内容,每一条都和你的切身权益相关,赶紧往下看↓
一、推动冷静期条款“真适用”,杜绝变相规避
3-7天冷静期条款给予了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可以免责解约,且可以要求全额退费的权益,起到了一定积极效果,预防了一定数量的诱导消费现象。但部分机构会诱导消费者签补充协议,变相规避冷静期,影响大家的自主选择权。
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拟新增首次婚介服务确认条款:明确冷静期权益的同时,提示消费者——若在冷静期内启动首次婚介服务,视为自动放弃冷静期,让双方清晰知晓权利,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冷静期。
二、择偶条件区间纳入主合同,维权有凭证
择偶条件作为最核心内容在上一版合同的附件予以了明确。实践中,若机构安排的征婚对象与要求不符,消费者因合同无明确表述,维权时缺乏证据,甚至解约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拟将择偶条件区间纳入合同正文,消费者可直接填写或勾选择偶条件,作为评判机构是否按约定匹配征婚对象的直接凭证,维权更有底气!
三、细分计费形式,规范付费行为,避坑更省心
不少人遇到过婚介机构打包收费、计费标准模糊,甚至要求向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缴费的问题,维权难度大。
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拟明确3种收费方式:按次数、按期限、定制化服务,并细化计费标准;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不要向个人账户支付服务费,对长期、大额婚介消费进行风险提醒,从源头规避付费陷阱。
四、明确从业人员实名制上岗,维权找得到人
实践中,部分婚介服务人员仅用英文名、昵称上岗,消费者接受服务或维权时,常常找不到具体对接人或责任人,维权受阻。
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拟明确要求:婚介服务人员必须实名制上岗,需在合同中写明真实姓名及具体联系方式,彻底解决“找不到责任人”的痛点。
五、约见服务需两次确认,减少纠纷
以往,部分机构安排约见前,不详细告知征婚对象情况,约见后也不确认消费者对约见服务的满意度,容易引发纠纷。
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约见流程:
1. 机构按约定匹配征婚对象,以微信、电子邮件等可留痕方式,将双方情况告知彼此,经双方同意后再安排约见;
2. 约见结束后,机构发送确认单,由消费者反馈——征婚对象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是否一致、是否满意,全程留痕,减少矛盾。
六、明确退费周期和计算方式,退费不拖延
退费难、周期长、计算不合理,是很多消费者的糟心事。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拟解决这一问题:
1. 明确退费周期:机构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退费;
2. 逾期责任:逾期退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退金额的一定比例(≤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3. 计算标准:退费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已提供服务费用,清晰透明,无猫腻。
扫描左侧二维码查看《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6年实体店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一起完善婚介服务合同,守护每一位婚恋者的权益。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23111633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1105室
邮编: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