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邀请3位公众代表,参与研究修订《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3-10-31 )

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邀请3位公众代表,参与研究修订《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10月30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2023年第十九次局长办公会议,此次会议邀请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徐曙娜,普陀区长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救助顾问汪永兴,浦东新区人大代表、浦兴路街道胶东路第二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孙晓琪等3位公众代表列席,共同研究“修订《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议题。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蒋蕊主持会议。

审议中,3位公众代表逐一发言,结合自身专业和日常工作体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汪永兴认为,“新修订的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依托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优化资金发放的做法进一步固化,是基层工作者对于资金使用的一份指南”;徐曙娜从全过程绩效管理的角度提了意见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救助资金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2018年9月联合印发的《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沪民救发〔2018〕29号)已经到期。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和基层意见基础上,对原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会议强调,社会救助工作是社会的“减震器”“安全阀”,是民政部门履行兜底保障职能的重要体现。要全面压实责任,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救命钱”,发挥救助资金的最大社会效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指导各区和基层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规范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