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文化漫谈|普陀区:以普陀路得名 (2023-06-17 )
为了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自强,2022年,上海市民政局委托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傅林祥教授开展了“上海区县及以上政区地名文化内涵研究”。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特设“地名文化漫谈”栏目,每周陆续刊载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刊载内容仅代表学术观点,不作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依据。
普陀区是因“普陀路”而得名,和“普陀山”有关系吗?
普陀区位于苏州河、虬江的两岸,区境在历史上隶属于不同的县:南部先后属华亭县、上海县,北部先后属嘉定县、宝山县。上海开埠前,今普陀区境以西浜、李家浜、木渎港、蔡家浜、界浜、虹江等一线为界,分属于上海县高昌乡、法华乡及宝山县真如乡、彭浦乡。
近代上海开埠后,租界多次扩大地域。1899年,总理衙门与南洋大臣先后同意工部局的要求,扩展公共租界的范围。新的界线从苏州河北折南,经河南岸的小沙渡(今西康路桥堍),复向南延伸至静安寺路。今普陀区境吴淞江以南的大部分被划入公共租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填浜筑路,建成普陀路,以浙江省内著名的佛教胜地普陀山得名。1924年,工部局又在戈登路(今江宁路)口的普陀路上设立普陀路巡捕房。1927年,上海特别市建立。今普陀区境,除一小部分属公共租界外,分属闸北、彭浦、真如、蒲淞、法华等区。抗日战争期间,汪伪政府于1943年“接收”公共租界,原巡捕房改为警察分局,每个警察分局管理一个警区。普陀路警察分局的警区也称普陀区。
1945年抗战胜利后,市政府民政处为了编整保甲,基本按旧时警区地段设区,建立区公所,并于年底成立。今天普陀区南境为第十三区(普陀区),苏州河以北分属第十四区(闸北区)、第二十四区(大场区)、第三十二区(真如区)。1946年公布《上海市区公所组织规则》时,各区区名以番号为名。1947年,因为数字记忆困难,各区以地名命名。普陀区以境内普陀路得名,普陀路是以浙江普陀山得名。区界东、西、北三面俱沿吴淞江,南界安远路、长寿路。
1949年解放后,普陀区境多次扩大。1950年,区人民政府成立;新泾区及真如区南部的工商业地区划入,闸北区的潘家湾、潭子湾地区划入。1956年,真如区的曹杨新村、华东师范大学和大场区的宜川新村、甘泉新村划入。1958年,西郊区的石泉新村、真如新村、曹杨三村、北新泾工业区划入,本区的真如镇、交通乡大部分地区划归嘉定县。1984年,嘉定县的真如镇全部,以及长征乡、桃浦乡和宝山区彭浦乡各一部分划入。1992年,嘉定县长征乡、桃浦乡来属。今天的普陀区境基本形成。
*照片均由普陀区民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