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亮剑、精准监管、严格规范,上海探索民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3-22 )

如何净化殡葬代理服务市场?怎样有效排除养老机构风险隐患?能否彻底瓦解非法社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上海市民政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回应百姓新要求、新期待,主动亮剑、精准监管、严格规范,着力推进新时代民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百姓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主动亮剑,执法重心下移

2021年3月,市民刘先生的母亲去世,他在护工的建议下选择了医院太平间承包商的“一条龙”殡葬服务,没想到该承包商先后向其索要5万元。由于殡葬事宜的特殊性,刘先生当时并未过多纠缠。事后,刘先生从丧亲之痛中平静后才发现,仅有20%款项能拿到发票,其余80%均无发票,甚至还有一些虚报名目的收费。于是,他选择向市民政部门举报。

这是上海市民政局执法总队自2019年9月成立以来查办的全市首例涉殡葬非法经营案件,由此拉开了上海“执法为民”打击整治殡葬领域非法违法活动专项行动的序幕。

该承包商是一家企业,买卖本身属市场经济行为。其经营活动到底有无违法?接到市民投诉后,市民政局执法总队制订了详细的调查方案。殡葬领域涉及多部门管理,并非民政一家可单独查处。由于该承包商是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司法人,涉及不明码标价、乱收费、非法经营问题时,需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一起行动;由于涉案物理空间在医院太平间,需要联合卫健部门一起到现场处理。

在这次综合性、系统性执法中,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执法总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了专项执法行动组,对涉案医院太平间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经过固化证据链,市民政局通过约谈举报人、调查涉案人,对涉案人明显违反《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了查处,并依法依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190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市殡葬行业协会从行业自律角度,同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在个案“点”的查办经验基础上,市民政局趁热打铁、以点带面,在全市民政系统启动“执法为民”打击整治殡葬领域非法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全方位净化上海殡葬代理服务市场。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排查相关涉嫌违法线索8批次,先后关闭23家假冒正规殡葬服务单位的网站、222个假冒正规殡葬服务单位的网页、责令36家违规网站完成整改。与此同时,市民政局还开通了“上海市殡葬服务平台”网站,“一站式”公开发布权威殡葬信息;推行“白事顾问”制度,积极为市民提供人性化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公开曝光制度,先后曝光了15家被有责投诉的中介机构名单。

联合监管,执法关口前移

2019年9月,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原市社会团体监察总队更名为“上海市民政局执法总队”,统一承担市民政局所有业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这支上海民政综合执法队伍,不仅集中行使113项行政处罚权,还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为此,市民政局出台实施意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在横向上,综合执法机构、业务处室和政策法规部门分工合作;在纵向上,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协调联动。

这种民政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新模式,大大增强了民政执法效力。近年来,上海民政部门“实战”推进了六大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殡葬领域非法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养老机构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名存实亡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婚姻介绍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民政执法,事关民生福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系列专项行动如何做到精准高效,是上海民政部门思考的重点。为此,市民政局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殡葬、养老、婚介等民政全领域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执法部门与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将执法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执法总队共排摸各类违法非法线索350余起,查处各类案件229件。

2020年9月-11月,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养老服务处、执法总队联合各区民政执法人员,对全市724家养老机构日常监测中风险隐患较大、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54家养老机构开展现场行政检查。对法人内部治理、机构运营、服务管理等17项内容逐项检查,对违规内容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对违反养老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则依法查处。在执法时也进行普法,不仅对违法行为有效约束限制,也对合法行为倡导保护。

2021年民政部统一开展的“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中,上海民政总计排摸各类线索336批次,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6家、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5家。值得一提的是,其中非法社会组织“全国幸福教育发展共同体”已在全国24个省市发展了200余家学校为会员单位,对每家会员单位年均收取会费2000元至1万元不等,并且还在会员中发行付费刊物等。对此,市民政局协同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目前其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以涉嫌诈骗移交司法机关,而该非法社会组织也因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被民政部门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