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水有风险,游泳须当心!市未保办提醒家长和儿童,务必增强安全意识 (2021-08-09 )
暑期过半,本市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有的是几个同学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去河道、海边野游,有的虽有家长陪同却疏于看护,导致悲剧发生,令人痛心。在此,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恳切提示大家,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切勿放松警惕,谨防意外发生。
致家长
谨记“四知”加强监管。对孩子的行踪务必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时刻警惕提高防范。带未成年人游泳务必到正规游泳场所,不要野游或在非正规场所游泳、戏水,台风期间更要慎重防范,切莫因大意或侥幸心理而忽视水下危险。
密切关注有效看护。带孩子游泳或外出游玩,要时刻对孩子保持密切关注,做到有效看护。切勿因监护人看手机、打电话等分心造成疏漏,或临时离开造成未成年人无人监管导致危险。
不建议将未成年人交由祖辈或朋友陪同游泳。
致未成年人
重视水上危险,加强自我保护,牢记“六不”,确保安全。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提醒正规游泳场所
要提高责任意识,做好安全管理,不得让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进入泳池。发现未成年人在泳池脱离看护时应及时提醒监护人。
要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龄范围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安排专门人员看管。
要建立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要责任落实到位,泳池救生员要密切关注泳池内,特别是有未成年人活动的区域情况。如遇异常情况,要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