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最新要求 (2021-07-30 )

为贯彻全国民政系统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病毒频繁变异、疫情防控依然严峻的形势,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本市疫情防控相关最新要求,落实好工作部署和保障,市民政局对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出入管理

儿童福利机构暂停接待外省市人员参观访问,非工作需要的本市来访人员需提前预约,凭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院。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探访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儿童福利机构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探访人员除特殊情形外不进入儿童生活区。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管控

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离沪返岗人员应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持续做好工作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要应接尽接。根据本市统一部署做好符合条件的儿童接种工作。院内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发现有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并立即就医,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复工。院内工作人员应坚持测温、消毒和健康生活习惯,全天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及服务对象防疫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殊儿童服务机构管理

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以及为特殊儿童提供集中托养、日间康复的社会服务机构,参照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

做好社区特殊儿童日常关爱服务

社区特殊儿童包括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因监护人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对象被隔离观察而监护缺失的儿童。对社区特殊儿童对象应坚持每日联系和长效关爱制度,加大巡查、入户走访、定期探访的力度和频次,要指导、帮助儿童服务对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疫物资优先供应,持续强化防疫“三件套”、“五还要”。

进一步落实重要疫情报送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必要时组织开展防控演练。加强机构值班值守,发现疫情或疑似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会同防疫工作部门立即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报告相关处置情况,严禁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