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共服务,浦东新区为社区治理现代化注入协同活力 (2021-04-15 )

社区治理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根基。近年来,浦东新区以创新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制度和协同平台,持续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努力提升群众的社区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打通为民办事“最后一公里”

2019年,结合“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浦东新区建成“36个主中心+30个分中心+1300多个居(村)家门口”的社区政务综合服务格局。同时,在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办理、一头管理、一口受理,全区通办、全年无休”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市通办”和“一网通办”,不断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便捷度,并且实现“三个100%”的目标。即实现社区事务受理100%“单窗通办”,群众到受理中心任意窗口,就能办理12个委(办、局)的各类事项;实现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线下专窗100%全覆盖,为长三角地区居民办理包括医保、社保、档案、税务等在内的21个事项,减少了居民因户籍限制产生的跨地区办事成本;实现政务服务100%向居(村)延伸,借助远程智慧帮办系统,200余项社区事务受理事项在家门口可查可办,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创新协商民主机制,拓宽基层自治共治平台

浦东新区不断丰富社区各类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和载体,探索实用、管用、乐用的制度机制,着力将基层民主协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效能。

重点做实做精“三个一”。打造一个资金撬点——居民自治金制度。自治金由区财政按照街道管辖居委会每个每年8万元(镇辖居委会每个每年3万元)的标准拨付,引导居委会通过项目化运作整合资源、解决问题。建立一套实操规范——“三会一代理”制度。

2020年,浦东新区民政局出台《关于居民区(村)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群众事务代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新时期居(村)治理实际,进一步规范“三会”流程,配套制定指导手册,提高居(村)运用“三会”凝聚群众、动员居民、解决问题的能力。疫情期间,一些居(村)创新运用线上“三会”,让居民协商决定口罩怎么发、小区入口怎么管,收到良好效果。制定一套细分清单——社区分类治理清单。坚持精细化治理理念,将各类社区按房屋特点和人群结构特点,划分为11种类型,分别制定“一特征(居民区特征)和三清单(需求清单、资源清单、对策清单)”,探索采用最适合的自治方法和治理协商工具,精准施策,提升效能。

2020年,浦东新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施意见》,推进各村(居)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着重强调协商有据有序,引导村(居)民把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等内容嵌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城乡综合治理、涉农惠农政策、“家门口”服务等事关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积极营造自律、协商、尚法的善治氛围。

培育社会协同主体,打造多元治理格局

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浦东新区大力扶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壮大社区治理体系中的协同力量。

切实抓好社区“两会一中心”平台建设。按照实体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全区36个街(镇)均实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全覆盖,14个街(镇)成立了社区基金会,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发挥了龙头牵引作用。同时,发挥浦东公益服务园、“新益汇”社会组织创新空间以及街(镇)社区社会组织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创立组团式互动成长机制,并将党建服务中心、“家门口”服务中心等平台开放成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重要阵地。目前,浦东新区共有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576家,备案群众活动团队5800余家,各类社会组织逐步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

出台《浦东新区加大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组织扎根社区,助力社区治理。出台《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通过绩效导向、择优发展、分层扶持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围绕浦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专业作用,以作为争地位。每年制定《浦东新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推进社区治理项目向居(村)延伸。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城乡社区和相关社会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社区工作者招聘中优先录用专业社工人才。开展社区引导师、家事调解师等专题培训,促进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变。目前,该区共有专业社会工作者8000多名,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浦东新区民政局将结合新时代社区治理需求,切实做好社区治理赋权增能的“加法”、减负减压的“减法”、科技赋能的“乘法”、革除弊端的“除法”,不断探索符合浦东超大城区特点和规律的社区治理现代化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