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 (2021-02-07 )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以及《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试行办法》的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民政局组建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近日,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召开首届评审工作会议,经专家综合评议和表决,共有10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评审,成为上海市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

评审工作注重结合社会工作职业特点,将直接服务案例数量和专业督导时间纳入评价要素,重点考察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实际业绩、业内影响力以及创新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解决复杂疑难专业问题的能力。此次评审出的10名高级社会工作师有的来自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机构,有的来自医院、企业、社区,他们长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社区发展等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既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历和突出的业绩成果,在各自领域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是贯彻落实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精神,健全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序列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期盼,打通人才成长发展通道的现实需要。本市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产生,标志着上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进一步完善,涵盖初、中、高三个层级的完整职业资格序列已经建立,社会工作职业体系基本完备,社工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高级社会工作师水平评价工作的开展,拓展了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引导社会工作人才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促进社会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也有利于引导社会增强对社会工作的职业认同,提升社会工作的职业地位,扩大社会工作的职业影响。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市人社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选拔培养出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提高超大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级,促进城市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